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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河西走廊能源大通道高速公路(高台至S65段)及鼎新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023-03-29 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河西走廊能源大通道建设项目,拟列入甘肃省干线公路网规划省级高速,计划于十四五期间实施,为强化公路工程前期咨询服
 1.招标条件

 

河西走廊能源大通道建设项目,拟列入“甘肃省干线公路网规划省级高速”,计划于“十四五”期间实施,为强化公路工程前期咨询服务管理效率,现对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金塔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S10河西走廊能源大通道高速公路(高台至S65段)及鼎新连接线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S10河西走廊能源大通道高速公路(高台至S65段)及鼎新连接线项目是甘肃至新疆G30连霍高速张掖至金塔至新疆哈密的北部第二通道,是甘新两省能源发展的“能源大通道”。项目实施后,将与G7京新高速马鬃山镇至明水段一同打通张掖、酒泉至北疆方向的便捷通道,将有力促进甘新两地经济合作和发展,串联起肃北县马鬃山口岸、金塔境内的中核产业园、北河湾循环经济化工园等河西走廊重要工业产业园,为落实“强工业”行动,促进河西走廊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的飞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基础;将有利于整合张掖、酒泉、金塔等区域旅游资源,推动形成沿线自然人文景观于一体的旅游走廊带,促进河西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本项目的实施还将加强蒙新甘青四省的文化、经济、信息交流、物资流通,为酒泉市、张掖市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支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及交通运输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单位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范围的要求,编制符合报批要求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研、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分析研究、专家咨询和评审、修编及报批等工作;并取得工可阶段所需的涉及(包括但不限于)铁路、水利、保护区、林地、电力、电线、光缆、文物、地方政府、省界接线等方面的意见;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评审、文件的报批并获得批复以及相关后续配合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甘肃省行业相关标准,并符合审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名录中已备案,咨询专业包含“公路”,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并具备工程资信甲级证书;

3.2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可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3.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近五年内(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可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4.2凡在甘肃省2021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在甘肃省2021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中各成员信用等级最低的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双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件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知: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V2.0电子版操作说明”)。

5.2请投标人于2023年3月29日10时00分至4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次招标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6.2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4月18日11时00分;

6.3开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6.4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六楼第一开标厅(线上开标),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5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程序,本项目开标采用“钉钉软件”视频会议形式,请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添加代理机构钉钉账号“13519605089”,并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解放路280号

联 系 人:李建锋

联系方式:0937-4522131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1室

联 系 人:陈雅雯

联系方式:13519605089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话:0931-8485119

邮政编码:730030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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