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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柴埠溪特大桥斜拉索制造YCXLS-1标段招标公告

   2022-12-22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项
 1.招标条件

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255号)批复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发〔2021〕107号)批准。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宜来宜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柴埠溪特大桥斜拉索制造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境内。

建设规模: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路线起点接呼北高速宜都至渔洋关段渔洋关互通,经渔洋关镇北向西南前行,在柴埠溪国家森林公园南部跨越柴埠溪河,并在渔洋关镇西侧设置互通与G351相接,随后路线在G351南侧向西延伸,在长乐坪镇设置柴埠溪互通,路线沿G351通道布设,在五峰段南侧设置后河互通和后河连接线服务五峰镇出行,路线方案通过北风垭之后,折后西南,抵达湾潭镇,并设置湾潭互通,随后路线方案继续向西延伸,在田家屋场附近与宜来高速鹤峰东段相接。

路线全长91.659km,共设置桥梁32331.53m/71座,其中柴埠溪特大桥1396m(66m+146m+480m+146m+66m斜拉桥),其他特大桥6654.64m/6座、大桥24026.39m/61座、中桥254.5m/3座;共设置隧道34821.5m/25座,其中特长隧道9422m/2座(五峰山隧道8104m,马蹄岩隧道本项目内1318m,另1905m属于宜来高速公路鹤峰东项目)、长隧道18875m/12座、中隧道5192.5m/7座,短隧道1332m/4座;设互通式立交4处(渔洋关西互通、柴埠溪互通、后河互通、湾潭互通)、续建互通式立交1处(渔洋关互通)、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3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通道16道,天桥2座。

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连接线采用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柴埠溪特大桥斜拉索所用直径7mm高强度锌铝合金镀层平行钢丝拉索,标准抗拉强度为1860Mpa,拉索采用平行双索面布置。全桥共152根斜拉索,最大索长约为258. 672m,最大规格为PES7-349,单根最大(钢丝)重量为29.256t。根据索力,采用了PES7-223、 PES7-283、PES7-301、 PES7-337、PES7-349五种规格斜拉索。斜拉索在主梁上采用锚拉板构造锚固,在索塔上采用钢锚梁构造锚固,张拉端设置在索塔端。

斜拉索设计预期寿命为50年,并考虑其可更换性。斜拉索采用多防护系统,包括钢丝镀锌、高密度聚乙烯护套保护层和护套表面缠包双层PVF氟化膜胶带,以保证斜拉索在其设计寿命期内免遭腐蚀。斜拉案所用钢丝为φ7mm高强度、低松弛钢丝,钢丝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接头,斜拉索所用钢丝采用锌-5%铝混合稀土合金镀层。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柴埠溪特大桥斜拉索的制造,主要工作内容:

(1)斜拉索制造用钢丝及其他材料的采购、验收与保管;

(2)斜拉索(含高密度聚乙烯HDPE护套料、锚具及保护罩、内置式阻尼器、不锈钢防水罩、密封罩等)的加工制造、试制与试验、自检、保管,以及在监理工程师规定时间内运输至本项目桥位区域指定的位置;

(3)提供土建施工单位完成斜拉索的展索、挂索所需放索盘及握索器;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斜拉索的挂索、张拉;

(4)负责挂索后的包装缠包带拆除、斜拉索外表清理检查、局部破损的修复、PVF氟化膜保护胶带与螺旋线的缠绕、锚固端的防腐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YCXLS-1标段。

交货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境内,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

2.3其他:预计供货期:420个日历日(具体供货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计划开始供货时间:2023年10月,其中:首批供应斜拉索时间(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2023年10月。2024年12月前,根据架梁进度陆续提供余下的全部斜拉索。缺陷责任期2年(自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宜来宜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五峰县渔洋关镇古潭路38号

联 系 人:童先生

电    话:0717-5193562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邮政编码:100101

联 系 人:王先生、申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36

传    真:010-59273266

电子邮件:bjztc3@163.com

网    址:www.bjztc.com

2022年12月22日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资质等级要求

YCXLS-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如实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财务要求

YCXLS-1

同时满足: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9、2020、2021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财务状况表”,并在 “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名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实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你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业绩要求

YCXLS-1

近10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主跨单孔跨径500m斜拉桥的平行钢丝斜拉索制造。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已交工证明文件(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项目业主或买方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投标人代理其他斜拉索厂商的供货业绩不算有效业绩。

3.近10年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已交工证明文件(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YCXLS-1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YCXLS-1

人 员

数 量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10年内担任过1座主跨单孔跨径500m斜拉桥的平行钢丝斜拉索制造的项目负责人。

注:

1.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已交工证明文件(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信息,应由项目业主或买方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近10年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已交工证明文件(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

附录6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 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保证金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5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财务状况、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信誉情况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投标报价表、技术文件。

6

投标报价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7

营业执照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无效

8

资质条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9

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10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主跨单孔跨径500m斜拉桥的平行钢丝斜拉索制造。

(2)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已交工证明文件(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项目业主或买方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投标人代理其他斜拉索厂商的供货业绩不算有效业绩。

(4)近10年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已交工证明文件(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

10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的;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ttp://www .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ttp://zxgk .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ttp://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11

主要人员

l.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近10年内担任过1座主跨单孔跨径500m斜拉桥的平行钢丝斜拉索制造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已交工证明文件(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信息,应由项目业主或买方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近10年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已交工证明文件(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同时具备:

①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②投标人2019、2020、2021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3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代理机构;

(9)为代理商;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关系;

(12)法律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的其他情形。

13

履约期限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履约期限或填报的履约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4

质量目标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报的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5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招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7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虛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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