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TC051B008GHG021JO2)资格预审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号线及四号线北延段工程”项目已经批准,资金已经到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工程及四号线北延段事故照明电源装置设备采购项目以及相关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州地铁五号线首期工程(滘口至文冲段)正线线路全长32km,其中29.79km为地下线路,2km为高架线路,0.21km为路基或路堑线路。线路西起芳村的滘口站,东至黄埔的文冲站,从东往西依次设置24座车站。五号线首期工程共设置11座牵引混合变电所;14座降压变电所;20座跟随变电所;3座区间跟随变电所。
广州地铁四号线北延段南起四号线车陂南站,北至车陂站、黄村站,设置3座车站。3站4区间全部为地下线路,线路全长7.58km。四号线北延段设置2座牵引降压变电所,1座降压变电所,1座跟随变电所。变电所的33KV/0.4KV变压器将33KV中压电降压为0.4KV低压,为每一个车站和区间的机电设备供电。
本工程的车站事故照明电源装置为事故照明、疏散标志照明、导向照明等低压负荷供电,输出电压为0.38/0.22kV。车站事故照明电源装置设在车站事故照明电源室(蓄电池室),根据地下车站的建筑形式,车站蓄电池室一般设在车站站台两端或中间。供电电源由车站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或降压变电所两段不同0.4kV低压母线供给。为保证地铁乘客和地铁职工在事故情况下的安全疏散,要求为广州地铁五号线首期工程及四号线北延段提供的事故照明电源装置满足地铁环境条件、技术先进、生产工艺成熟可靠、结构紧凑、便于安装和维护。
二、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
三、资金来源:广州市政府筹资。
四、招标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工程及四号线北延段事故照明电源装置设备采购。
五、招标内容:广州地铁五号线首期工程及四号线北延段的车站及区间、控制中心的所有事故照明电源装置(具体包括交流电源切换装置、整流/充电机、蓄电池组、逆变器、监控装置、馈线单元等部分)及相应的专用工具、测试设备和备品备件以及设备安装督导、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
六、资格预审要求:
有意承担该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07年8月16日~2007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
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必须是设备的制造商;
3. 申请人应对招标文件列明的所有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4. 申请人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5.申请人需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6. 申请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申请人需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 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无不良评价;
9. 申请人需提交近三年(2004-200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10. 申请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1.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 8月 17日前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 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其成立的时间可短于三年但应与公司成立的年限相同);
12. 申请人需提供所投的事故照明电源装置的国家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并附检验报告。
(二)、入围原则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8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8名,则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由各评审委员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按照资格预审评审细则第3.4条评审打分的规定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前8名的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其余视为未通过。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按附件2:《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顺序装订)。
七、投标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2《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一式四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份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八、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九、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www.gzzb.gd.cn”;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www.gdmeetc.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www.gzzb.gd.cn”的内容为准)。
十、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工作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
十一、 联系方法:
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芳村区花地大道南8号广州地铁建设事业总部
邮 编:510038
项目联系人:李海军
电话:(8620) 8315577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陈雪梅 梁嘉俐
电话:(8620)83197223 (8620)62791512
传真:(8620)83335956
邮箱: coxom1@163.com
附件1:资格预审申请书
附件2: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3: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