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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项目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

   2022-06-21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奈曼至营口高速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路基路面等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发[2020]17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石油沥青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主线的里程桩号范围为K0-090~K55+731.217,路程全长55.828k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项目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范围为路面工程所用的国产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供货,预计供货数量为25108吨,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供货周期:预计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以为沥青材料的生产商,也可以为沥青材料的代理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当投标人为沥青材料生产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1~10条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法人资格

生产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企业证书

生产商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财务能力

生产商2019~2021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10亿元。

4

生产能力

生产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沥青材料的生产工厂且年生产能力不少于50万吨。

5

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必须具有能够证明拟提供的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合格且同时满足下述第6条所列全部技术指标要求的有效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出具检测报告的单位为通过计量认证的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试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

6

拟供货本项目沥青材料的产品技术指标要求(沥青产品的技术指标以“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序号

技术指标

指标要求

1

针入度25℃,100g,5s(0.1mm)

80~100

2

针入度指数PI

-1.5~+1.0

3

延度10℃,5cm/min(cm)

≥30

4

延度15℃,5cm/min(cm)

≥100

5

软化点TR&B(℃)

≥44

6

含蜡量(蒸馏法)(%)

≤2.2

7

60℃动力粘度(Pa·s)

≥140

8

闪点(COC)(℃)

≥245

9

溶解度(三氯乙稀)(%)

≥99.5

10

薄膜烘箱试验TFOT(或RTFOT)后残留物质量损失(%)

±0.8

11

薄膜烘箱试验TFOT(或RTFOT)后针入度比25℃(%)

≥57

12

薄膜烘箱试验TFOT(或RTFOT)后延度10℃(cm)

≥8

注:1、针入度指数PI由15℃、20℃、25℃、30℃、35℃等五个以上不同温度的针入度,按式lgP=AT+k进行线性回归,在计算获得参数A后由下式求得,但直线回归的相关系数R不得低于0.997。PI=(20-500A)/(1+50A)。

2、老化试验以采用薄膜烘箱试验(TFOT)方法为准;允许采用旋转薄膜加热试验(RTFOT)代替。

7

类似供货经验

1、生产商产品业绩:近3年(2019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的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必须是与本次拟投沥青产品原产地、沥青品牌均一致的沥青材料)用于高速公路项目,累计数量不少于3万吨(可以是生产商直接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后供货,也可以是生产商的任一代理商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后供货)。

2、生产商服务业绩:近3年(2019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直接供应公路项目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累计数量不少于3万吨(生产商直接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并供货)。

注:同一个项目的沥青产品供货合同可以同时满足上述第1条、第2条的业绩要求。

8

运输及仓储能力

具有足够的散装运输能力。若沥青产地距项目现场超过500公里,在距离项目现场500公里内,具有总容量不少于1万吨的沥青储罐。

9

人员

项目经理1人:有3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供货管理经验。

10

企业信誉

1、生产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生产商不属于正在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

3、生产商单位、个人(指生产商法定代表人、生产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

4、生产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生产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当投标人为沥青材料代理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11~17条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1

产品代理授权

具有生产商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且生产商满足上述1~6条对沥青材料生产商的要求。

12

法人资格

代理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

财务能力

代理商2019~2021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1亿元。

14

类似供货

经验

1、代理商取得授权的生产商产品业绩:近3年(2019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的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必须是与本次拟投沥青产品原产地、沥青品牌均一致的沥青材料)用于高速公路项目,累计数量不少于3万吨(可以是生产商直接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后供货,也可以是生产商的任一代理商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后供货)。

2、代理商服务业绩:近3年(2019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直接供应公路项目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累计数量不少于3万吨(代理商直接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后供货)。

注:同一个项目的沥青产品供货合同可以同时满足上述第1条、第2条的业绩要求。

15

运输及仓储能力

具有足够的散装运输能力。若沥青产地距项目现场超过500公里,在距离项目现场500公里内,具有总容量不少于1万吨的沥青储罐。

16

人员

项目经理1人:有3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供货管理经验。

17

企业信誉

1、代理商以及其取得授权的生产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代理商以及其取得授权的生产商不属于正在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

3、代理商单位、个人(指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代理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

4、生产商单位、个人(指生产商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8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

5、代理商以及其取得授权的生产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代理商以及其取得授权的生产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同一品牌的沥青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的沥青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南侧四楼401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下述相关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②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经办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原件;

③投标人为生产商的,还需携带:生产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者生产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影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影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需携带:代理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者代理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影印件、生产商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的授权书的彩色影印件(声明授权人名称、被授权人名称、授权沥青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工厂所在地、年生产能力等信息)、生产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者生产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影印件、生产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影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jg.lntb.gov.cn/#/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白先生、李先生

电    话:024-83211962、024-83211960

传    真:024-83211966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闫女士、徐先生

电    话:024-23304808

传    真:024-23304808

电子邮件:LNC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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