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7052924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地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769号
邮 编:310030
电 话:0571-87692320
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2022年1月14日
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改建工程(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声屏障工程施工第SPZ01标段施工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改建工程(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
开标日期:2022年1月12日 评标日期: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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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评标价 (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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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SPZ01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张家港港丰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32108926.0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182 |
余宝 |
99.91 |
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改建工程(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声屏障工程施工第SPZ01标段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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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该业绩证明 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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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SPZ01标段 |
张家港港丰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武汉市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武汉东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21年08月04日;承担的工作:整个标段的声屏障及交安设施的施工安装;声屏障合同金额:10267988 元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
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改建工程(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声屏障工程施工第SPZ01标段施工招标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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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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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SPZ01标段 |
安徽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签名日期”处为空白 |
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该电子证书无效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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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第二章10.1中3(6)a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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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签名日期”处为空白 |
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该电子证书无效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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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金宇公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签名日期”处为空白 |
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该电子证书无效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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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朗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工未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信息 |
招标文件第二章10.1中3(6)a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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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汇泡沫铝材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签名日期”处为空白 |
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该电子证书无效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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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泉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签名日期”处为空白 |
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该电子证书无效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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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文件第二章10.1中2(3)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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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强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签名日期”处为空白 |
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该电子证书无效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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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总工未按招标文件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招标文件第二章10.1中3(6)a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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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签名日期”处为空白 |
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该电子证书无效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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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沿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法定代表人为龙军,但营业执照和电子章为程光耀,人章不符。 |
招标文件第二章10.1(4)(5)条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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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签名日期”处为空白 |
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该电子证书无效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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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润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签名日期”处为空白 |
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该电子证书无效 |
已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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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邦孚德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签名日期”处为空白 |
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该电子证书无效 |
已核实。 |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改建工程(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声屏障工程施工第SPZ01标段
开评标时间:2022年1月1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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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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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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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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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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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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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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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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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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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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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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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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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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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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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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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