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至成都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横线16)石坝(黔川界)至纳溪公--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路桥网
推广 热搜: 设计  路桥  工程  施工  广东  试验  沥青混凝土  岳武高速  机械  发电机 

厦门至成都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横线16)石坝(黔川界)至纳溪公

   2011-07-11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路桥人 0

业主单位: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2011-07-15

所属地区:四川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电脑网络计算机,电工电子电器,安全防护



工程名称:厦门至成都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横线16)四川省石坝(黔川界)至纳溪公路工程项目全线隧道机电及收费、监控、通信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厦门至成都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横线16)四川省石坝(黔川界)至纳溪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纳黔路”,下同,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银行贷款及省厅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依据国家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拟在全国范围内对全线隧道机电及收费、监控、通信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

2.1项目概况:四川省石坝(黔川界)至纳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境内,起于叙永县石坝乡(黔川界),接贵州省拟建毕节至生机(黔川界)公路,经摩尼、高桥、普站、震东、叙永、江门、渠坝,止于泸州市新乐镇,北接已建成通车的成都~隆昌~纳溪高速公路,并与成渝环线宜泸渝高速公路相接,全线共长134.803公里。

技术标准:公路等级,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一般桥涵1/100,特大桥1/300;设计荷载: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全线隧道机电及收费、监控、通信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各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及预计金额见下表:

标段 主要内容 内容 完工时间

JD1隧道机电1沙地坪(单洞长4134m)、羊?岩(单洞长2500 m)、瑞公山(单洞长1078m)、叙岭关(单洞长8084m)、西湖1#(连供长405 m)、、西湖2#(连供长364 m)、草头山(单洞长892m)2012.6.30

JD2隧道机电2江门(单洞长3980 m)、大石板(单洞长3356m)、铜锣山(单洞长4200m
)、金盘山(单洞长1104m)2011.12.15

JD3监控系统 全线路段及隧道监控设施K61+700-K134+978.979在2011年12月15日前完工,K0+000-K61+700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工。

JD4通信、收费系统 全线

预计工期(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JD1标段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工,JD2标段在2011年12月15日前完工,JD3和JD4标段K61+700-K134+978.979在2011年12月15日前完工,K0+000-K61+700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工;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3.1(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3)近五年内(2006年5月起)业绩:

JD1合同段:完成公路隧道机电系统工程(含通风、照明、消防、供配电、报警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累计公路隧道机电施工长度10公里(左右洞可累加,为单洞累计长度)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个高速公路特长隧道机电工程业绩,此项经验可为单独合同,也可为项目合同中的内容;

JD2合同段:完成公路隧道机电系统工程(含通风、照明、消防、供配电、报警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累计公路隧道机电施工长度10公里(左右洞可累加,为单洞累计长度)及以上,其中至少有
1个高速公路长隧道机电工程业绩,此项经验可为单独合同,也可为项目合同中的内容;

JD3合同段:完成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工程采购与安装项目4个及以上,监控系统累计总里程200公里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个高速公路工程监控系统总里程100公里及以上,累计公路隧道监控系统长度25公里(左右洞可累加,为单洞累计长度)及以上并且至少有1个高速公路特长隧道监控业绩;

JD4合同段:完成高速公路收费、通信系统工程采购与安装项目4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累计总里程20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通信系统累计总里程200公里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个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总里程100公里及以上和至少有1个高速公路通信系统总里程100公里及以上。

(4)相应的财力(注册资金≥500万元,2010年货币资金≥1000万元,且2010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并获得C级以上(含C级)信用等级。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可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高信用等级(AA级)的投标人最终可能获得2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所投人员不得相同)。

3.5投标人必须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并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所办理信誉登记的查询页的彩色打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5、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时间和费用:

5.1投标人请持①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②资质证书原件及彩色影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单位介绍信,于
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5日上午9∶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公休日)到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B座1006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图纸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0元。清单软件费每投一个标段收取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如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应分别购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清单软件,也分别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并负责自身安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但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6.2投标文件必须于2011年8月1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1楼A座1126室。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2011年8月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到。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a.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为40万元现金或80
万元额度的保函;

b.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现金或40万现金加40万元额度的保函;

c.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B级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的现金;

d.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C级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的现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转出。

8、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见公示表1。

(2)近五年(2006年5月起)已完工项目情况表,见公示表2。

(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公示表3。

以上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以及上述3表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按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其单位公章,再包入投标文件中,开标当天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未提交公示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的业绩、人员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经过公示的业绩、人员,但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在公示结束后10天内,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对于已经超出投诉或举报时限的:1)评标已经结束、但经查实投诉或举报事项属实的中标单位,可以维持原评标结果,但其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拟到位的设备和资金必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无条件限期整改(包括更换人员、设备);无法更换人员、设备整改的,一律取消中标资格;2)已签订合同的,但经查实投诉或举报事项属实的中标单位,可以按合同执行,但其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拟到位的设备和资金必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无条件限期整改(包括更换人员、设备);无法更换人员、设备整改的,一律取消合同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被投诉或举报的有关违规事实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用处罚。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

10.投标承诺函

10.1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承诺函由不透明的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处盖密封章或签字,承诺函提交后,将由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参与封存,并在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时公开开封。若投标人投标承诺函未按时提交给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的,也视为放弃投标,并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

1)放弃投标一次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C级信用评价;

2)处罚期内再次放弃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D级信用评价;

3)放弃中标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被投诉人的有关违规事实予以通报并取消其1-2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B座1005室

电话:028-66031805

传真:028-6603181

邮编:610041

联系人:肖先生、周先生、徐先生

招标人: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7月11日


关注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招标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