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吉安至莲花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现就环评工作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吉安至莲花段起于赣粤高速公路K128公里桩附近的泰和县石头山,沿线途经泰和县石山乡,吉安县永阳镇、安塘乡、敖城镇、天河镇,永新县高桥楼镇、莲洲乡、高市乡、澧田镇、龙门镇、沙市镇、龙田乡,莲花县升坊镇、坪里乡,终止于赣湘两省交界处的界化垄,路线全长106.765公里。路线推荐方案设置大中桥(含高架桥)9450米/42座,隧道7910米/7座,主线上跨分离立交1755米/28座,桥梁构造物占路线总长17.9%。
本项目按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26.0米。推荐方案永久征用土地11438.2亩,拆迁建筑物88290平方米。
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008年7月~2010年12月,总工期30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工程施工主要产生占用土地、征地拆迁、植被破坏、取土和弃土、水土流失、粉尘污染等影响;营运主要产生噪声和水环境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采用的环保措施主要为耕地保护、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水土保持、景观绿化、施工期道路洒水防尘抑尘、部分居民点设置声屏障及隔声窗、服务区及收费站污水收集处理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建设占用耕地可通过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占补平衡;工程的建设会造成一定量的自然生态生物量损失以及农业生态的损失,但不会造成工程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野生动植物生境的丧失;工程建设造成的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影响通过采取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可以控制在较低和能够接受的水平;工程建设应落实国家和江西省有关征地拆迁的补偿安置政策,确保受公路建设影响的民众生活水平不降低;在下一阶段的设计中,应对局部路段进行优化设计,尽量做到节约用地。
评价认为: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吉安至莲花段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此处设置简本链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项目选线是否合理,对征地拆迁的意见和看法,是否服从征地拆迁和安置计划,你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农、牧、林业生产、和当地人们生活带来的影响?本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建议,其它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请使用信函、电子邮件及传真。
信函请寄至:武汉市武昌民主路555号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环保所 (邮编:430071)
电子邮件:jeyhbs@163.com
传 真:027-87811626
以上方式中均请注明“对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吉安至莲花段的环保意见”,同时注明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