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国道神木至盘塘公路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2座26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 13时3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DY-ZFCG-001
项目名称:337国道神木至盘塘公路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为337国道神木至盘塘公路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的社会投资人。神木市人民政府授权神木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招标、监管和移交等工作。神木市交通运输局作为签约主体,将与社会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社会投资人中标后,由神木市交通运输局、中标社会投资人共同签署《投资协议》《PPP项目合同》,授予中标社会投资人特许经营权,由中标社会投资人负责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并承担费用、责任和相应风险。 本项目社会投资人确定后,由神木市交通运输局先行办理的前期手续、设计等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由中标社会投资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07月31日 00时00分 至 2050年07月30日 00时00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规定,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及融资平台控制的国企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级PPP项目。 1.1主体资格 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财务要求 1.2.1申请人三年(2017~2019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水平状况良好。 1.2.2 申请人的重大资产没有处于冻结或其他不良状态。 1.3商业信誉 申请人商业信誉、信用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3.1 近三年(2018~2020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1.3.2 未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1.4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须获得银行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并提交正式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面材料。 1.5其他事项 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1年05月28日 17时00分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2座26层
方式:文件售价(0.00元/每包)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有限数量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06月16日 13时30分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4。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06月16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神木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党政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912-8332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金控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2座2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15719232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