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招标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 民
项目联系电话:0951-60768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民0951-60768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玉荣 18695465530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民族北街中房高尔夫商务大厦A座6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
二、开标时间:2021年4月20日14: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已于2021年4月21日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单位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秦瑞建设有限公司、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2)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5日。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③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④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⑤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⑦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