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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智慧高速系统ZH1标段招标公告

   2021-04-10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智慧高速系统ZH1标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智慧高速系统ZH1标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9]803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19]910号文批复,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9〕13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中央车购税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河北雄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49%,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51%,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线起自廊坊市固安县纪家庄村东京冀界,与北京段(新机场南北航站楼联络线)顺接,向南经西营、知子营、大辛阁、养马庄,龙虎庄、康仙庄,在苏桥镇跨越大清河及赵王新河,后转向西南经大围河乡、文安县城西、大留镇东进入沧州市境内,向南经梁召镇,终于任丘市梁召镇与津石高速交叉处,路线全长87.256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大、中、小桥1/100,特大桥1/300,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18〕265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智慧交通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总体部署,开展智慧交通应用示范行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河北雄安新区开展智能出行城市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通过3—5年时间,在京德高速公路建成安全风险预警系统,利用交通仿真平台,实现实时碰撞风险预测,事故发生率大幅降低。 服务期:计划服务开始日期2021年5月,预计服务期38个月。其中系统建设期8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ZH1标段,建设内容包括融合感知系统、全局动态交通管理平台、高精度地图子系统、动态安全预警控制系统软件等项目准备、系统开发、设备采购、系统调试、试运行、交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缺陷责任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ZH1,招标范围:1、融合感知系统2、全局动态交通管理平台3、高精度地图子系统4、动态安全预警控制系统软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准备、系统开发、设备采购、系统调试、试运行、交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缺陷责任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负责将智慧高速相关设备纳入到全局动态交通管理平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信息化项目业绩。注:公路信息化项目业绩不包含公路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照明等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9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和(或)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得少于3000万元。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0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4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职称。近5年内(2016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信息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公路信息化项目业绩不包含公路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照明等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0 09:00至2021-04-15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30 17: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2021年4月30日9时0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开标会。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霸州市开发区泰山路与黄河道交口西北角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莹 马义东

联系人: 石宝娟 吴红亮 楚胜男
电话:

0316-7396088

电话: 18931106830 138335417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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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2-567887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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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xax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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