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拉国道主干线临河过境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6]1075号文批准,且由交通部以交公路发〔2006〕515号文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准,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2006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本项目土建工程已开工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桥涵下部结构混凝土表面防腐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境内主线高速公路标准,长53.155公里,连接线一级标准,长7.3公里。
(2)合同段划分:桥涵下部结构混凝土表面防腐工程为独立的1个合同段。合同段具体划分见下表:
合同号
工程范围
工程内容
FF-01
排干渠桥涵下部结构(全线)
排干渠桥涵下部结构混凝土表面防腐。
三、资质要求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购买FF-01合同段的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且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07年12月27日至2007年12月31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到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楼1103房间(地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担保
投标人应在2008年1月18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将人民币10万元现金的投标担保存入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招标人提供的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二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51179100018010043638
电话:0471-23056670478-8327899联系人:连向英
六、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至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
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政编码:010051
电话:0471-23056670478-8320106
传真:0471-23056670478-8320106
联系人:姜正义王建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