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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社会投资合伙人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1-01-06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社会投资合伙人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补充纳入到《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8-203
 1. 招标条件

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社会投资合伙人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补充纳入到《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8-2035年)》规划内大中型项目,将于近期开展社会投资人招标。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抚州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本项目招标人”)拟参与该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的投标,本次招标为企业自主行为,本着“公平公正、强强联合、专业分工”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投资合伙人,选定社会投资合伙人后组成联合体,通过公平竞争方式,共同参与后续社会投资人投标。项目招标代理为江西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在抚州市东乡区枫林村附近设枢纽互通与沪昆高速公路对接,与抚州东外环高速公路上的抚州东互通顺接,并将此互通改造为枢纽互通,路线全长40.991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建设期3年。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8.38亿元,项目资本金占估算总投资的20%,拟采用的资金筹措方式为社会投资人按各自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国内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采取合规的方式筹集,占投资估算总金额的80%。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后续开展社会投资人招标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

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抚州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参与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社会投资人招标的投标,在该项目中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同股权比例)不低于项目资本金额度的51%且不高于80%。投标人中标后的具体实施模式如下:

(1)与本项目招标人签订联合体协议,共同组成联合体必须参与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的投标;

(2)承诺在该项目中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同股权比例)为投标时的资本金额度比例;

(3)与本项目招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投资人的投标,若中标后,与政府签订相应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取得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同时,如具备法定的相应施工等资质,依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在其资质范围内可依法申请承担该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建设运营等任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财务状况良好,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累计总资产不低于6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21亿元。

说明: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净资产按照联合体总和确定,总资产按照联合体总和确定。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累计投资能力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说明:投资能力按净资产数值为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净资产按照联合体总和确定。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未被抚州市交通运输局、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凡在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或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2019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含主体一类序列和主体二类序列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成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成员,近五年以来(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条(含1条)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可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中任一种)。

说明: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照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成员业绩总和为准。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运营的成员,至少具有1条(含1条)已通车的高速公路运营业绩。

说明: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照联合体中承担运营的成员业绩总和为准。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对项目资本金出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1 月5 日至2021年1 月26 日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www.jxsggzy.cn/web/)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

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信息及补充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 月27 日 9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参加本项目投标将需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金额20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市直机关办公大楼2号楼8楼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0794-8257866  

招 标 人:抚州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1332号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 0794-82822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财富广场6A栋6楼

联  系 方 式:陈英/15570189600 

 

2021 年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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