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赤峰市赤大高速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赤峰市赤大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下称招标人)委托内蒙古远思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代理)对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执行本采购要求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采购的投标。投标人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合同段的投标,投标人拟投两个以上合同段时,应分别编制每个合同段的投标书,并分别密封递交。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采购招标共分10个合同段。
合同段
设备名称
单位
赤峰—乌丹
乌丹—大板
合计
01
收费管理用车
辆
3
3
02
收费生活用车
辆
3
3
6
03
通勤车
辆
3
4
7
04
灌缝机
辆
1
1
2
05
打拔桩机
辆
1
1
06
护栏板矫直机
辆
1
1
07
清雪车
辆
1
1
2
08
8T洒水车
台
2
2
09
高空作业车
台
1
1
10
平地机
台
1
1
2
4、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08年1月3日至2008年1月7日9:00~11:30时和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内蒙古远思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天旭广场B座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予退还。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每合同段以现金形式同时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08年1月22日上午8:0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13号满都拉宾馆会议中心一楼1号会议室,招标人不接受迟到的投标文件。
7、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出席。
招标人:赤峰市赤大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街
邮编:024500
电话:0476-6302063
传真:0476-6302060
联系人:杨永春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天旭广场B座503室
邮编:010020
电话:0471-5671647
传真:0471-5671647
联系人:靳燕娟
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