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张家港市交通大厦华昌路1号704室
联系人:袁向东、胡凌 联系方式:0512-58963932、0512-56901820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联系人:林苗苗、许霞慈 联系方式:0512-58699065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名称: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客运枢纽配套设施PPP项目
编号:ZZC2019-G274-1
三、中标社会资本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名称1: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1042室
法定代表人:沈尧兴
名称2: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永嘉路18号108室
法定代表人:黄国斌
名称3: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78号
法定代表人:荣树森
名称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法定代表人:张河川
名称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38号
法定代表人:刘自明
四、中标标的名称
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客运枢纽配套设施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五、主要中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限、服务要求、项目概算、回报机制)
(一)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引入的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内容。项目按照子项目所处建设态势的不同,针对新建工程和在建工程,拟相应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和ROT(Renovate-Operate-Transfer,改扩建-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实施。
(二)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为18年,其中,设定建设期4年,运营期14年。若个别子项因征地拆迁等非因中标人或项目公司原因导致无法在综合建设期内竣工的,在综合建设期满前由采购人与项目公司共同协商,延长该子项的建设期,但项目总合作期18年不变,该子项的运营期相应缩短。如某子项目提前竣工,则在验收合格的前提下可提前进入运营,即运营期相应延长。无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形,项目合作期限均保持18年不变。
(三)服务要求:
本项目合作范围包含张家港市客运枢纽、科创孵化中心、综合展览馆、文化艺术馆、商务中心、科创人才公寓、东三环南段共计7个子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1、项目融资要求:本项目资金缺口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80%,暂定为537,000.00万元,资本金以外的本项目所需资金,应由项目公司以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等合法的融资方式筹集。
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含张家港市客运枢纽、科创孵化中心、综合展览馆、文化艺术馆、商务中心、科创人才公寓、东三环南段共计7个子项目。
3、项目的运营维护内容为准经营性项目的经营管理,以及维护管养服务。包括:准经营性项目中的科创孵化中心、综合展览馆、文化艺术馆、商务中心、科创人才公寓的租赁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以及东三环南段的广告招商服务、张家港市客运枢纽项目停车场的管理及疏散大厅广告牌招商服务,以及本项目东三环南段道路的日常养护(含巡查、检测、小修、保洁、应急处理等)。
4、合作期届满时项目的移交分为资产及相关权益移交或股权移交。各方可协商一致,确定具体移交方式。资产及相关权益移交是由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所有权和运营权在合同期限届满按照约定无偿移交给采购人或其指定机构。股权移交是由中标人将其持有的全部项目公司股权在合同期限届满按照合法合规程序无偿转让给采购人或其指定机构。在移交前,采购人应全部履行完本项目合同书项下的除最后一期外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责任。最后一期可行性缺口补助在移交后6个月内支付完成。
(四)项目概算:项目总投资额为671881.91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建设投资596100.47万元和建设期利息75781.44万元。项目资本金约为总投资额的20%,约为134881.91万元,其中政府资本金出资比例为20%,为26976.38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80%,为107,905.53万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核定额为准。
(五)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六)中标价格: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高铁新城五个子项):5.01%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东三环子项):5.01%
融资利率:增加106.00个基点
项目资本金回报率:增加180.00个基点
六、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一)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金子(自行选定)、朱彬彬(自行选定)、陈和平(自行选定)、吴丹沨(自行选定)、张国华(自行选定);李建华、杨晓东(甲方评委)
(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陈耀明 江苏省张家港市财政局
李 星 江苏省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李建华 江苏省张家港市住建局
徐 博 江苏省张家港市城投集团
周连军 江苏省张家港市财政局
沈 文 江苏省张家港市财政局
秦向阳 江苏梁丰律师事务所
七、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疑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2020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