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8-04-28 中国路桥网 未知 7610
1. 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交通[2005]145和[2006]607号文批准建设。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和国内银行贷。

2.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决定对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联网收费施工经验,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 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线共设置互通匝道收费站1处(新桥互通),主线收费站1处(龚家岭互通),设管理分中心1处(与新桥收费站合建)。

本次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全线为一个合同段,具体内容包括:机电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供货、运输、交付、安装、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为招标人提供所需的全新、高质量的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及机电收费土建系统。

4.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8年4月30日至5月7日9:0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到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部(武汉市洪山区高坡店4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配合,投标人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5月7日15:00 (北京时间),地点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部,武汉市洪山区高坡店41号。

7.本项目投标人可任选下列一种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电汇或转帐,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5天之前(即2008年5月22日17:00前),应将金额为人民币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一次性存入或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并于2008年5月22日前到帐。

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7日10:00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5月27日10:00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联系电话:027-87844077)。招标人将于 2008年5月27日10:00 时(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招标人: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高坡店41号

邮 编: 430071

电 话: 027-87773390

传 真: 027-87518247

联系人: 刘怀军 赵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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