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郝李路五莲至胶南界段路面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厅以鲁交规划[2008]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日照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由业主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日照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郝李路五莲至胶南界段路面工程,全长34.01公里,一级公路,路面宽10.5×2m或23m,路基宽24.5m,对全线路面及附属工程招标,计划2008年10月底竣工。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施工合同段,一个驻地监理处。其中:第一合同段全长17.46公里,包括路面(约38万m2)及其他附属工程;第二合同段全长16.55公里,包括路面(约37万m2)及其他附属工程。驻地监理处承担第一、二合同段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含临时甲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潜在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包括被同一股东投资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的,不得在同一标段申请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4月28日至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日照市公路管理局工程科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整,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整,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5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日照市公路管理局八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众日报》和山东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日照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日照市泰安路98号
邮 编:276826
联系人:张德昌 魏磊
电 话:0633-8785038
传 真:0633-8785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