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本项目起点为35省道桩号为K121+700处,向西经贤母桥下游的壶镇大桥跨越好溪,终点接于35省道和42省道共线段,位于35省道K122+850处,路线全长0.98公里,路基宽度为23m,为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
2、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合同段。
第一合同段:
⑴ 桥梁工程,起讫桩号为K0+100m至K0+280m,桥梁全长180m,桥梁宽度为23m,采用1x10m空心板+5x30m箱梁+1x10m空心板结构形式。主要内容:桥梁基础、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结构。
⑵ 接线工程,桩号K0+000m至K0+100m和K0+280m至K0+979.929m,全长约799.929m。主要内容:路基填筑、排水、防护工程、路面工程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第一合同段计划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3、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第一合同段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8年6月10日至6月16日(节假日除外)9∶00—11∶00时(北京时间,以下同)、14∶00~16∶30时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招投标交易证(投标单位可向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办理该证所需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缙云县五云镇广电大楼六楼,联系电话:0578-3315776)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800元(范本自备),售后不退。
5、招标人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8年6月17日9∶00时,集中地点:缙云县35省道壶镇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缙云县壶镇镇)。
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6月17日14∶00时,地点:缙云县35省道壶镇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缙云县壶镇镇)。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4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缙云县五云镇广电大楼六楼,联系电话:0578-3315776),逾期不予受理。
7、招标人将在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时出席。
8、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3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投标人必须在2008年7月3日16:00时之前将投标担保汇到指定帐户。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缙云县35省道壶镇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壶镇支行
帐 号:1210281139200025609 招标人:缙云县35省道壶镇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蒋坚定、赵军
地 址:缙云县壶镇镇
邮 编:321404
传 真:0578-3157513
电 话:0578-3154513
日 期:2008 年6月10日
文档附件:att156545_0.doc
文档附件:att156545_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