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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21线大埔县湖寮至枫朗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9-09-18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广东弘宇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大埔县公路局 的委托,对其 省道S221线大埔县湖寮至枫朗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广东弘宇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大埔县公路局 的委托,对其 省道S221线大埔县湖寮至枫朗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大埔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大埔县公路局              

三、PPP项目编号:441422-201909-317001-0003       

四、PPP项目名称:省道S221线大埔县湖寮至枫朗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5.1 项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

5.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升级改建为一级公路,项目起点位于大埔县湖寮镇坳背,接省道S221线大埔段改造工程(大埔县城段)终点,起点桩号为K52+575,途经塔子里、下坝子、曲滩水电站、苏江排、沙岗尾、百侯古镇旅游区、锅炉下、九龙亭、黄沙坑口,终点位于枫朗镇枫朗牌楼处,终点桩号为K64+633,路线全长12.025 km。路线基本走向为自西北向东南走向。

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23.5米、28.75 米(百侯圩镇段),双向四车道,桥涵与路基同宽。主要工程技术指标如下表所示,其他工程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以下简称《标准》)执行。

项目

单位

标准值

项目采用值

公路等级

一级

一级

设计速度

Km/h

100、80(干线)

80

路基宽度

m

24.5/23.5

23.5/24.5/28.75

行车道宽度

m

3.75

3.75

中央分隔带

m

1~2

1.0

左侧路缘带

m

0.5

0.5

硬路肩

m

2.5(一般值)

2.5

土路肩

m

0.75(一般值)

0.75

圆曲线最小半径

m

250(极限值)/400(一般值)

250

不设超高最小半径

m

2500

2500

最大纵坡

%

5

2.744

竖曲线

最小半径

凸形

m

3000

8000

凹形

m

2000

8000

竖曲线最小长度

m

70

194.002

桥涵设计荷载等级

公路-I级

公路-I级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g

0.1

0.1

设计洪水频率

 

1/100

1/100

停车视距

m

110

110

 

5.3 项目类型:本项目类型为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 

5.4 投资规模:根据《省道S221线大埔县湖寮至枫朗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省道S221线大埔县湖寮至枫朗段公路改建工程估算总投资调整审查情况的报告》(梅交造价字【2018】29号)和《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省道S221线大埔县湖寮至枫朗段公路改建工程投资规模的批复》(梅市发改审批函【2019】16号),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的批复总投资为59563.86万元(不包括建设期利息),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3437.36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14.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0795.82万元(包括征地拆迁费用7761.09万元,具体征地拆迁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基本预备费为4882.26万元,其他费用(安全生产经费等)434.37万元。

考虑到征地拆迁费用具有不可控性,不确定性大,经与各方沟通,明确不纳入PPP合作范围,征拆资金由政府方通过上级补助资金或其他资金统筹解决,故纳入PPP合作范围的总投资为:59563.86万元-7761.09万元=51802.77万元。

5.5 合作模式及范围:

5.5.1 合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合作模式(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5.5.2 合作范围: 

本项目由梅州市大埔县公路局负责具体实施运作,并经梅州市大埔县政府(下称“县政府”)授权,大埔县公路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全面实施。县公路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社会资本,并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PPP协议》。

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公共服务,接受实施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公众的监管。

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获得相关使用者付费收入以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县财政局根据定期考核的结果将可行性缺口补助拨付给实施机构,实施机构根据合同对项目公司监督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项目合作期为 12 年,包括 2 年建设期和 10 年运营期。 

6.项目融投资结构

 (1)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共同出资成立,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30%股权,社会资本方占70%股权。

 (2)项目公司的自有资本金及注册资本

为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公司的自有资本金的比例至少为项目公司承担动态总投资的20%,即10830.0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30%股权,出资金额为3249.00万元,社会资本方占70%股权,出资金额为7581.00万元。项目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可低于项目公司自有资本金,但至少为3000万元,项目公司的自有资本金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须项目公司股东根据工程进度和贷款相关要求足额到位。

7.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项目公司收益来源于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故在项目运营补贴期间,政府承担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责任。运营期开始,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因此收回成本、平衡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具备投融资、施工等方面的能力。

4.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投融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且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项目人员要求:

(1)申请人拟派公路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备有路桥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备有路桥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申请人拟派的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交安C证);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6.业绩要求: 

(1)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一个投资额在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带有投融资性质的BOT、PPP等项目,时间要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2)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过公路工程(公路、桥梁)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7.资金要求:

投标人的银行存款或银行资信或银行授信或银行融资额度必须满足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以上的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8.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广东省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9.申请人还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申请人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报名企业投标。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需满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申请人须按照本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登记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符合政策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技术引进和转让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递交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

八、合格社会资本的确认方式

8.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8.2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即为正式投标人。正式投标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正式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正式投标人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8.3 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发出投标邀请书,获得投标邀请书的合格社会资本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九、报名登记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9.1 申请人在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9.1.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登记表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19年06月-08月的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9.1.2 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9.1.3 符合资格要求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法使用二维码查询或查询不到信息的资质证书须提供原件备查);

注:1.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其余资料原件备查),由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不予接受报名。

2.采购代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资料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4.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间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被列入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9.2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 2019 年09月19日至 2019 年09月  25日期间上午 9:00至11:00,下午14:30 至16:30 (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弘宇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学海路东山教育基地1号写字楼315)报名登记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9.3 不接受邮寄报名方式。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

10.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10月15日上午 9:30 至 10:00。

10.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学海路东山教育基地1号写字楼315

10.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9年 09月 19日10时00分 至 2019年 10月 15日10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学海路东山教育基地1号写字楼315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09 月 19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25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工 联系电话:0753-238198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卜先生 联系电话:0753-55518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弘宇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学海路东山教育基地1号写字楼315
联系人:0753-2381988 联系电话:0753-2381988
传真:0753-2381988 邮编:514000
(三)采购人:大埔县公路局 地址:大埔县公路局
联系人:黄均 联系电话:0753-5553050
传真:0753-5558018 邮编:514200
(四)财政部门:大埔县财政局 地址:梅州市大埔县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3-5554133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广东弘宇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 年 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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