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海事局宁波海事监管基地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交通部以交规划发[2006]6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事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工程总投资:4600万元;工程造价(暂估):约2900万元;工程规模:120×12M固定码头一座、40×9M趸船浮码头二座,塘渣回填约5万方,综合业务用房3000平方米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计划工期:540日历天,招标范围:120×12M固定码头一座、40×9M趸船浮码头二座,塘渣回填约5万方,综合业务用房3000平方米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施工监理;质量控制目标:土建工程合格,水工工程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港口工程贰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资质,项目总监资质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港口工程专业)一名,其它人员要求:常驻现场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港口工程专业)各一名,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同类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经年检合格的项目总监、常驻现场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诚信承诺书。
3.3 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投标报名时间
4.1 2008年8月12日至2008年8月18日止(双休日除外)
5 .监理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购买监理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5.2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监理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监理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具体时间另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监理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通运输网、中国交通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事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355号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三楼
邮 编:315020 邮 编:315020
联 系 人:贺巍巍 联 系 人:张建国、颜为农
电 话:0574-81851469 电 话:0574-87317830
传 真: 传 真:0574-87317660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www.nbbidding.com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 号: 账 号:701294090154800000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