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19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赤壁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890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钢主梁、钢锚梁等制造(含车间底漆,不含涂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赤壁长江公路大桥起于洪湖市乌林镇水府村,起点桩号(K20+700),起点设置乌林互通连接国道G351线洪湖段(汉沙一级公路),沿东南方向跨越省道S103,在北岸廖家墩村跨越长江,大桥北岸引桥在洪湖市乌林镇长江干堤桩号K493+550附近跨越长江大堤,大桥南岸引桥在赤壁市赤壁镇长江干堤桩号K350+280附近跨越长江大堤,南岸经太平口村、周郎嘴村、庙山村后止于赤壁市赤壁镇普安村,终点桩号K31+900。终点设置赤壁互通连接国道G351线赤壁段(赤壁一级公路)。全桥路线总长11.2公里,包括北岸引桥、主桥、南岸滩桥、南岸跨堤桥、南引桥及南岸接线等6个区段。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按高速公路指标控制设计),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长江大桥宽33.5米(不含布索区)。全桥桥型布置为:[76×30+10×27.5+5×30m]预应力小箱梁(北岸引桥)+[(90+240m)+720m+(240+90m)]结合梁斜拉桥(主桥)+[7×(5×50)m]预应力连续箱梁(南岸滩地桥)+[60+100+60m]预应力连续箱梁(南岸跨堤桥)+[4×(5×30)+2×(6×30)m]预应力小箱梁(南岸引桥)。
主桥桥跨布置为90m+240m+720m+240m+90m的双塔对称结合梁斜拉桥。全桥结合梁钢主梁均采用双边箱截面形式。钢主梁全桥共长1377.8米,分为121个节段,节段长度为8~16m不等。每节断面上共有两片主梁,横桥向两主梁中心距为32.52m,每片主梁断面均为箱型。桥塔处单片主梁重约68t,其余梁段重量均小于68t。钢主梁总重约20900吨。检查车轨道约230吨。
主塔部分斜拉索锚固采用钢锚梁,南北主塔中钢锚梁分别42套,全桥共84套。一个钢锚梁锚固边、中跨共2根斜拉索。单件钢锚梁重约7.3~8.6吨,钢锚梁(含牛腿)总重约1010吨。
全桥防撞钢护栏约4014吨,钢检修道约122吨,其他钢结构附属设施约10吨,全桥桥面系钢结构附属设施(含不锈钢管)共计约4146吨。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赤壁长江公路大桥主桥钢主梁、钢锚梁及全桥桥面系钢结构附属设施等制造。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CBGL-1。
2.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钢主梁(含纵、横梁、索梁锚固、压重箱、过渡梁、检查车轨道等)、钢锚梁(含牛腿、塔柱内索导管及锚垫板等)的材料采购、运输、验收、钢材预处理、下料、单元件制造(含零配件)、节段试拼装、车间底漆、自检、保管等,以及在监理工程师规定时间内,将钢主梁、钢锚梁及零配件在制造厂吊装并运输到桥位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交货;
(2)负责钢主梁单元件吊装就位后的逐节连接(焊接、栓接);负责在钢主梁、钢锚梁上的所有预留钢构件(包括永久钢构件如支座、伸缩装置、阻尼器等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临时钢构件)的连接(焊接、栓接)。
(3)负责全桥桥面系钢结构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撞护栏、开启式护栏、检修道护栏、灯柱底座、桥面排水用导流坎及角钢、后期工程预留件等)的材料采购、验收、下料、制造(不含防腐油漆)及运输至桥位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交货。
(4)负责钢主梁检查车等检修养护系统的制造(不含涂装)、运输、安装、调试等。
(5)配合主桥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及设计要求将钢主梁、钢锚梁吊装就位;配合全桥桥面系钢结构附属设施的安装;
(6)配合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航标工程、健康监测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的预留预埋工作。
(7)配合涂装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及设计要求完成涂装工作。
钢主梁、钢锚梁的工厂涂装(车间底漆除外)和工地涂装、全桥桥面系钢结构附属设施的防腐油漆由发包人另行招标选择施工队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2.3预计供货期:16个月(具体供货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其中:
1)钢锚梁应在2019年7月-2019年10月期间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时间分批提供(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
2)首批钢主梁梁段供应时间为2019年10月,全部钢主梁梁段在2020年8月之前供应完成(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
3)全桥桥面系钢结构附属设施应在2019年6月-2020年10月期间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时间分批提供(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及财务等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1,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必须对所申请投标的标段所包含的所有规格、型号进行投标,只对部分规格、型号投标者,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4月 29 日至2019年5月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5月23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新街镇嘉鱼北高速公路收费站大院
邮编:430074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715-666605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政编码:43003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7-83867447;传真:027-83600777
2019年4月28日
备注: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件1: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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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最低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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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GL-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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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最低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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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GL-1 |
同时满足: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应小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5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17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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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最低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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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GL-1 |
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两个主跨不小于500m的斜拉桥或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的钢主梁加工制造合同。 |
注: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的要求填写最低业绩要求。
2、发包人为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投标人须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已交工证明文件(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发包人为施工单位承包人的,投标人须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业主给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a.合同协议书、b.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c.项目业主认可施工单位承包人将钢主梁加工制造任务合法分包的证明材料(如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载明施工单位可自行分包钢主梁加工制造任务的施工承包合同或经项目业主备案签认的钢主梁加工制造分包合同等);上述业绩的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表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相关评审指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表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相关评审指标,则须由项目业主或买方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已交工证明材料)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不能以其子公司的名义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投标人代理其他生产厂商产品的供货业绩不算有效业绩。
7、本招标项目单位及个人业绩所称“钢主梁”是指钢结构或钢混结合形式的主梁。
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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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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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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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GL-1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10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10年内担任过1个主跨不小于500m的斜拉桥或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钢主梁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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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GL-1 |
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10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10年内担任过1个主跨不小于500m的斜拉桥或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钢主梁制造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
注:1、发包人为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投标人须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已交工证明文件(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发包人为施工单位承包人的,投标人须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业主给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a.合同协议书、b.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c.项目业主认可施工单位承包人将钢主梁加工制造任务合法分包的证明材料(如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载明施工单位可自行分包钢主梁加工制造任务的施工承包合同或经项目业主备案签认的钢主梁加工制造分包合同等);上述业绩的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表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中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相关评审指标。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表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的结构形式或技术指标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信息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买方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2、近10年指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已交工证明材料)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
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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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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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GL-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湖北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工程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投标文件格式中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在“信誉情况表”中自主填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3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以裁判日期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投标人应填写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及附件1信用承诺书、附件2企业信用状况”,并提相应网站截图。
附件2: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_分环节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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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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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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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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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4)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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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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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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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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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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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标段(包)投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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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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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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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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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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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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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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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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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身份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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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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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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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限、质量目标承诺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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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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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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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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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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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时,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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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0分 商务评审:10分 技术评审:20分 其他评审:/分 (没分时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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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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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70分 |
a.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价; b.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报价外,其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D(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c.当投标人评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7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1.1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1.0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其中,F=70,E1=1.1,E2=1.0。投标报价最低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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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2) |
商务评审 |
业绩 |
10分 |
满足表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6分;近5年来,投标人每增加1个主跨不小于500m的斜拉桥或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的钢主梁加工制造合同的,加1分,最多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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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3) |
技术评审 |
钢主梁、钢锚梁、全桥附属钢结构、钢主梁检查车制造工艺及实施方案 |
10分 |
根据钢主梁、钢锚梁、全桥附属钢结构、钢主梁检查车制造工艺及实施方案的合理可行程度,①一般,得基本分6分;②较好,得6~8分;③好,得8~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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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安排、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工期安排的合理程度,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的保障程度,①一般,得基本分3分;②较好,得3~4分;③好,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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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配合及后续服务 |
5分 |
根据投标人与其他参建单位之间的配合及后续服务方案进行打分,①一般,得基本分3分;②较好,得3~4分;③好,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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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4) |
其他评审 |
1.综合得分调整 |
按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落实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鄂交建[2018]416号)第四条的规定,对综合得分调整原则为: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限制参与招投标的,每发现一例,其综合得分将降低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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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标排序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顺序在前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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