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建设的渝湘高速公路重庆段、重庆外环高速公路、渝泸高速公路江津至合江段已经交通部批准建设。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发司”或“招标人”)现决定对上述项目路面工程所需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招标项目
合同号
项目建设
公司
数量
(吨)
包装
方式
预计供货期
供货地点
LQ-1
东南分公司
19600
散装
2008年11月-2009年10月
彭水-武隆工地拌合场
LQ-2
东南分公司
39200
散装或桶装
2009年1月-2009年12月
酉阳-彭水工地拌合场
LQ-3
南方分公司
12200+14700
散装
2008年10月-2009年10月
武隆-水江及江津-合江工地拌合场
LQ-4
北方分公司
30500
散装或桶装
2009年1月-2009年10月
洪安-酉阳工地拌合场
LQ-5
垫利分公司
76800
散装
2009年1月-2009年10月
中国南京港
*上述货物均为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境外沥青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境外代理商;
(2)境外沥青生产厂家与国内企业的联合体或境外代理商与国内企业的联合体;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合作意向书(正本)于2008年8月25日—8月29日(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人处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可对上述5个标段的全部或部分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应于2008 年9月12日上午11:00时 (北京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招标人处,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5、同一品牌的沥青,招标人只接受一个生产厂家或一个代理商提出的申请;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沥青提出申请。
6、招标人将资格预审结果以传真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 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重庆市大坪九坑子路40号
邮 编: 400042
电 话: 023-89081935 023-89081957
传 真: 023-89081950
联系人: 汤乾忠 李光扬 洪伟(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