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随岳高速公路湖北省北段(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鄂发改重点[2005]238号),并已列入湖北省基本建设计划。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
2. 受本项目业主(湖北省随岳中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和路面工程SYBLM-1~SYBLM-2合同段施工承包人(以下称联合招标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路面工程承包人名单
路面工程合同段号
路面工程承包人名称
SYBLM-1
东盟营造工程有限公司
SYBLM-2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3. 本项目所需沥青为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其包装形式为由专用的散装运输工具运抵施工现场的散装沥青,采购共分4个合同包招标,沥青合同包划分如下表:
沥青合同包划分表
合同包编号
所含路面合同段号
沥青种类
数量(吨)
预计供货时间
LQ-A
SYBLM-1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5500
2008.11~2009.10
LQ-B
SYBLM-2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7000
2008.11~2009.10
LQ-C
SYBLM-1
SBS改性沥青
9600
2008.11~2009.10
LQ-D
SYBLM-2
SBS改性沥青
12000
2008.11~2009.10
4.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高速公路项目沥青供应业绩、专业人员、组织货源的能力及经验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5.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9月11日至2008年9月18日9:00~11:00、14:30~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每个合同包单独购买,一律用现金支付,此费用售后不予退还。
6. 本项目招标代理只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在2008年10月7日17:00之前,应将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一次性汇到招标代理指定帐户。若同时对多合同包投标,投标人应分别提交各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7. 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7日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10月7日9:00~10:00 (北京时间)送至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联系电话027-87301229),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2008年10月7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招标代理: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
邮 编: 430033
电 话: 027-83602873-8018
传 真: 027-83609137
联 系 人: 赵海 张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