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各类风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各类风机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为一期工程延伸线,线路全长8.1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5座,分别为中仰陵站、天山大街站、南豆站、韩通站、北乐乡站,设车辆段1处,为北乐乡车辆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采用站台设置站台门的通风空调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由以下几部分组成:隧道及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系统(简称大系统)、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通风空调系统(简称小系统)、空调水系统、隧道通风系统(射流风机)。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含北乐乡车辆段)和其所有区间隧道的风机其附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暂定2019年05月30日,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2.7质保期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火车站、机场、轨道交通、隧道)风机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试运营或运营的相关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3号线二期工程的监理人为: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资质,注:招标公告正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3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于本项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18至2019-03-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04-12 09:00: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吴杉、张亚茜 |
联系人: | 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
| 电话: |
0311-66520676、0311-66520678 |
电话: | 18031156223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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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1-69052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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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rhjt@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