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涿高速公路2019年主体养护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以冀交招核字[2018]E22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关于廊涿高速公路2019年主体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18〕336号)批准建设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廊涿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廊涿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廊涿高速公路沿线。2.2建设规模:廊涿高速公路2019年主体养护声屏障工程。对廊涿高速公路廊坊方向k1+958~k2 + 069、k2 + 425~ k2+582、k5+ 106~k5+460、k8 + 426~k8+520、k1l+069~k11+202、k14+646~k14+764、k17+ 668~k17 +974、k56 + 693~k56+843、跨京石高速互通(石家庄一廊坊)匝道,以及涿州方向k1+436~k1+547、k3+ 436~k3 +557、k10+ 714~k10+840、k16 +842~k17+ 236、k33+503~k33+603共14段损毁严重的声屏障进行更换。拆除原声屏障的隔声板、立柱,在现有声屏障基础顶面设置钢立柱,钢立柱与基础通过法兰连接。声屏障采用彩钢吸声板十隔声板,尺寸为3×3米,立柱采用150×150毫米的H型钢,间距3米,设置高度为路面以上3米,共计更换声屏障2405米。2.3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4月1日。2.4招标范围: 廊涿高速公路2019年主体养护工程施工。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附件2所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资质,近5年内(2014年2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高速公路(含声屏障)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2-14至2019-02-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ebpr.gov.cn/index.html)进行在线报名,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3-11 09:30 ,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至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5.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递交登记表上签字,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 (2)已按要求填写的“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 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不一致的,否决其投标。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西昌路9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楼906 |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50091 |
| 联系人: |
郝宇宁 |
联系人: | 王丽 |
| 电话: |
0316-5899297 |
电话: | 0311-89681169 |
| 传真: |
0316-5899297 |
传真: | 0311-89681169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zhongyun@126.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130501615608000005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