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胶南站存车场及走行线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工程胶南站新增存车场及走行线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836号、《济铁青连发(2018)53号等文件批复建设。牵头招标人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站前I标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青岛市政府承担全部费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一次公告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站前工程物资进行二次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动车走形线上下行风河特大桥为胶南站内动车走形线,设计速度目标值采用120km/h,单线桥。上行线起止流程为SDDK0+021.4-SSDK1+813.33,桥长1.79km,孔跨布置为5-32m简支T梁+7-24m简支T梁+1-(32+48+32)m连续箱梁+1-(40+64+40)m连续箱梁;下行线起止里程为DDKO+165.27-为DDK2+320.02,桥长2.15lkm,孔跨布置为5-24m简支T梁+46-32m简支T梁+1-(32+48+32)m连续箱梁。溧水河大桥起止里程为SDDK3+187.74-SDDK3+326.06,122m简支拱一座,全桥长138m。共主要包含桩基765颗,明挖基础16个,承台85个,墩台101个,共计混凝土方量67627m3,钢筋1663t。其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境内,交通便利跨越S329省道、风河、溧水河。属低山丘陵及山间平原区,地势南高北低,地面高程36.8~48.9m,相对高差约12.1m。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3.2投标物资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国家铁路局(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证目录、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需提供相应认证资料(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一铁路项目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及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稳定开通运行一年以上(含一年)安全运营证明的影印件,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并一一对应。投标产品原材料须具有CMA和CAL或CNAS标志的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产品检验报告。
3.5投标人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包件只能有一家递交申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颁布招标物资新的铁标,相关技术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3.7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 13日~2月19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购买招标文件(青岛市黄岛区灵山湾路156号,金蓝湾商务酒店4楼410)。报名时须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2可编辑版)、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带一证即可)及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凭证、合同协议书及用户证明原件等(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2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3月7日8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7日9时30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同时须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标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邱宝成 邮箱:1773847247@qq.com
电话:13808946968
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20110101930000290001. 行号:103100000018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1:ZTSJQLTL-2019-01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
1 |
钢板 |
GHL01 |
吨 |
714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和开户银行许可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先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本项目供应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5000万元),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出具的2016、2017年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至少有一项简支拱加工制作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类似质量环境安环证书。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2016年和2017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满足投标产品质量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设备,质量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要求:简支拱制造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订货提料清单相应的加工滚板设备。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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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钢 |
吨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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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 |
吨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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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板拉杆 |
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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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材 |
吨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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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螺栓 |
套 |
2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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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体 |
米 |
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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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具 |
套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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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置减震器 |
套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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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雨罩 |
套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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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头保护罩 |
套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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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护套 |
套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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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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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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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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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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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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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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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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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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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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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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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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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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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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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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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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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请勿填写QQ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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