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银高速公路2019年主体养护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以冀交招核字[2018]E19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冀交公路〔2018〕49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银高速公路2.2建设规模:对主线及收费站旧路面的铣刨(或凿除)、清运、清扫,铺筑SBS沥青防水层和沥青混凝土面层。对下行方向K475+115~K492+000、K495+066~K504+2242.5cmSAC-10温拌沥青罩面病害路段进行挖补,共计23248㎡;对全线双幅4cmAC-13C改性沥青罩面病害路段进行挖补,共计122293㎡;对存在病害的K475+794清凉江上行桥、K484+054清索渠上行桥、K488+780索泸河上行桥、K529+592杜水渠上行桥、K538+610跃进渠上行桥、K549+561十一支渠上行桥、K571+537宁晋互通上跨桥上行桥、K587+161上行桥、K603+430上行桥、K640+373石太互通主线桥上行桥、K516+611下行桥、K510+907主线上跨下行桥桥面,采用铣刨4cm 沥青混凝土上面层后,铺筑4cm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共计9104㎡。2.3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9年5月1日,完工时间 2019年8月31日,计划工期4个月。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要求详见附件)资质,近五年内(2014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下同,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2-03至2019-02-1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hebpr.gov.cn/index.html)进行在线报名,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3-06 14:00 ,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至14: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726会议室,5.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招标文件下载回执函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招标文件下载回执函复印件。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只有排名第1的投标人能够进入开标及抽取阶段,其余投标人不能进入开标及抽取阶段。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未按要求提交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的、未按要求提交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招标文件下载回执函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
邮编: |
050011 |
邮编: | 050011 |
联系人: |
陶涛 |
联系人: | 袁贺 杨健 |
电话: |
0311-89668732 |
电话: | 0311-86063928 |
传真: |
0311-89668732 |
传真: | 0311-86219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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