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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2018年标识标牌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12-04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2018年标识标牌物资采购项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2018年标识标牌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2018年标识标牌物资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CSGDZZ-201847

3、项目预算:1447004.00元(其中:1号线:693395.00元;2号线:753609.00元。)

4、资金来源:自筹及政府拨款。

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6、供货期:自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之日起计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7、质保期:合同所有物资的质保期从各项物资预验收双方签字后算起,不少于12个月,如所供货物资的原品牌生产商质保期高于12个月的,按原品牌生产商承诺的质保期执行。(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对1、2号线黄黑警示线、磁性卡座、物料卡等92项物资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须具有累计(不超过3个)合同金额达到70万元(含)以上的标识标牌供货业绩。(累计合同范围至少包含《关键物资清单表》中的4项物资,具体详见《关键物资清单表》)。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准,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4日至20181228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128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28日09 :00(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须提交的资料

4.1 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 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 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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