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嘉杭高速公路太浦河特大桥防撞桥墩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路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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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嘉杭高速公路太浦河特大桥防撞桥墩工程施工项目

   2009-03-10 中国路桥网 未知 0
一、招标单位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苏嘉杭高速公路太浦河特大桥防撞桥墩工程施工项目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苏州 5、专业 其它 招标种类 项目施工 数量规模 1 单位 合同段 投资总额 120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1) 苏嘉杭高速公路(苏州至吴江段)太浦河特大桥已投入使用近8年,随着太浦河上通航船只的增加,以及近几年基础建设工程安全要求的逐步提高,太浦河特大桥结构的防撞问题急需解决。本次拟施工的防撞桥墩位于该大桥主桥墩79号与80号之间通航孔径处。防撞桥墩基础采用φ100钻孔灌注柱。

(2)本工程招标共分一个合同段,即FZD-1合同段,工程内容包括防撞桥墩承台、桩基、防撞护弦的施工、原防撞墩钢管桩拔除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工程计划工期:三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张立新 吕俊峰,李涛 联系电话 0512-67626741-809 传真 0512-67626741-808 四、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09-3-11 报名截止时间 2009-3-17 上午工作时间 09:00 至 11:00 下午工作时间 13:30 至 17: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本次报名仅采用网上报名,谢绝投标人来人联系,也一律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具体报名程序见其它说明。 3、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资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并且在类似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项目总工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师(员)应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质量、业绩信誉 完成过类似防撞桥墩或桥梁工程的施工,在最近一次(投标当日)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5)需携带的材料 五、预审文件售价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报名仅采用网上报名,谢绝投标人来人联系,也一律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申请人”)请进入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江苏省交通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报名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江苏交通网页的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到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联系人:袁工、王工,联系电话:025-52853032;

信用档案按照《关于建立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的通告(江苏省交通厅交招办〔2006〕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的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请各申请人至www.jscd.gov.cn网站下载。

若有未能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的内容,均应在“投标报表附件 补充说明内容的证明材料”中填报,并附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主动提交给招标人以供评审委员会查阅,否则将视同该部分内容缺失处理。

(6)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7日17:00。

2、报名成功后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个人身份证,于2009年3月17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苏州工业园区中新路57-2#嘉实大厦东402室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 (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09 年 3 月31日 9:3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 年3 月31日 10:00 。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东环路华东装饰城北苏州苏嘉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定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 2 万元的投标担保。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申请参与同一合同段的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如同时参与,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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