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内蒙古高路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融雪剂采购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已内高路呼党发【2018】23号批准,采购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范围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2018年度所管辖道路使用融雪剂的采购,具体使用部位由采购人自行安排。
2.2供货期
本次采购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
内蒙古高路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融雪剂采购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见下表:
合同包号 |
名称 |
数量(吨) |
备注 |
RXJCG-1 |
固体道路除冰融雪剂 |
约1500吨 |
技术参数见第五章 |
注:1、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2、本次计划采购1500吨,具体采购数量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合同中确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自身须具备道路除冰融雪剂的生产场地及生产设备,且在使用地有存储库房);近5年内(201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供应道路除冰融雪剂的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经销商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5号人和小区41号楼1单元101室购买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2套购买招标文件,还需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2份,包括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采购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供应商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预备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8日8: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8:00至8: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82号中太大酒店1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及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应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采购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5供应商在递交招标文件前,RXJCG-1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叁万元(小写: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17时0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武公路0.5公里处
邮政编码:010070
联 系 人:王碧
电 话:0471-3281209
传 真:0471-3281209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5号人和小区41号楼1单元101室
邮 编:010030
电 话:0471-6922377
传 真:0471-6922377
联 系 人:王工
日 期: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