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安徽、浙江段)(以下简称“商合杭铁路”)及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安徽段)(以下简称“郑阜铁路”)站前工程已分别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9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465号)和铁路总公司 《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80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346号)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河南省、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银行借款等,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商合杭铁路工程自河南省商丘(含)经安徽省合肥站至浙江省杭州东站(不含),线路全长794.55km,包括商丘地区,阜阳、合肥、芜湖等枢纽引入配套工程。其中,利用已开通运营或在建的合蚌、合宁、合福、宁杭、皖赣等铁路(客专)线累计249.771km;新线建筑长度617.94km,包括商丘至合肥北城段378.76km、肥东至芜湖段110.4km(含芜湖长江公铁大桥)、宣城至湖州段128.78km。 郑阜铁路自河南省郑州经周口至安徽省阜阳,接入商合杭铁路阜阳西站。安徽段线路自豫皖省界DK212+946至商合杭铁路DK184+169,线路正线全长65.671 km,商合杭联络线(单线)4.656km。 2.2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km/h,正线线间距:5.0m,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m,困难5500m,最大坡度:20‰,牵引种类:电力,列车类型:电动车组,最小行车间隔:3min,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3商合杭铁路(安徽、浙江段)已于2015年11月开工,计划2020年10月底开通;郑阜铁路(安徽段)已于2016年8月开工,计划2019年12月底开通。 2.4招标内容:声屏障,具体包件划分、规格型号、数量、计划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2许可认证: 3.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3.3财务能力: 3.3.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 3.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 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出具的近3年(2015年10月9日以来)招标物资(声学构件)的同类产品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至少应包含降噪系数、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火、防腐蚀(金属类须提供)、抗疲劳等性能指标。 3.5供货业绩: 3.5.1声屏障01WZ投标人须至少分别提供一份非金属铁路声屏障和同类公路复合吸声板声屏障的近3年(2015年10月9日以来)供货业绩证明(以2015年10月9日以来与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分别提供一份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或铁路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以及公路管理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2015年10月9日以来出具的同类投标物资安全运行1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须提供与该用户证明相对应的采购合同)。 3.5.2声屏障02WZ~07WZ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金属铁路声屏障的近3年(2015年10月9日以来)供货业绩证明(以2015年10月9日以来与铁路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或铁路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2015年10月9日以来出具的同类投标物资安全运行1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须提供与该用户证明相对应的采购合同)。 3.6履约信用: 3.6.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7其他要求及限制: 3.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7.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标书汇款凭证、开票信息、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投标报名确认单等资料到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京福铁路客运专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7楼701室)。请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购买招标文件 (1)每个包件售价:200元。 (2)购买标书款,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投标人应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购买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标书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34001474708059200966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市钟楼支行 (4)《招标文件》将不通过邮购或网上传输的方式发售。 4.4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向导-业务向导-业务受理-新用户入网业务向导 ”。原已取得加密锁和新办理加密锁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及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所购买包件的网上报名,报名不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自行确认报名成功后再到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8 :30 至9:3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7日 9 :30 ,递交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5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2每包件投标保证金:8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报名开始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8时30分,到2018年10月16日17时00分截止。 9.其他 无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7楼701室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陈跃光 电 话:0551-62123277 传 真:0551-62123277 2018年10月 10日 |
包件列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包件号:07WZ | 声屏障 | ㎡ | 50528 | ||
2 | 包件号:06WZ | 声屏障 | ㎡ | 36609 | ||
3 | 包件号:05WZ | 声屏障 | ㎡ | 63474 | ||
4 | 包件号:04WZ | 声屏障 | ㎡ | 69580 | ||
5 | 包件号:03WZ | 声屏障 | ㎡ | 61571 | ||
6 | 包件号:02WZ | 声屏障 | ㎡ | 65824 | ||
7 | 包件号:01WZ | 声屏障 | ㎡ | 81951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