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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古城至富裕段工程建设项目管养设备采购第一包招标公告(第三次)

   2018-09-03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古城至富裕段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函【2015】65号
 1.招标条件

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古城至富裕段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函【2015】65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5】50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5】457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古城至富裕段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列支的不需要安装设备购置费。招标人为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管养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范围: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古城至富裕段工程建设项目管养设备采购

2.2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30天内

2.3交货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高速公路管理处

2.4合同包划分:本次设备采购划分为2个合同包,主要内容见下表,每个合同包的技术参数及其要求详见附件1。

合同包

采购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

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

合同包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

第一包

平地机

1

65

65

227.5

装载机

2

42.5

85

小型铣刨机

1

77.5

77.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拟投合同包的设备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或经营范围之内,3年内(20151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有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代理商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商与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投标人所投合同包的设备必须严格满足招标文件的供货要求。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则其对应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合同包中同一种设备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包的全部设备进行投标,对合同包的部分设备进行投标的投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4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940900分至20189816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1000元,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投多个包应分别购买相应包招标文件,且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5.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在2018年9月10日16时前在交易平台发布;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9月14日16时前在交易平台上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在交易平台上作出答复。

5.3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参加现场线下开标授权人员(因交易平台线上开标时间各合同包不同,投标人应高度重视,以免被交易平台自动按否决投标处理)。

5.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第一包2018年9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对应包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5.5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线上远程开标时间:第一包2018年9月28日9时00分;请根据每个包设置的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开标工作。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星号代替,上传PDF版投标文件应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5.6现场纸质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9时00分,招标人定于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7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第一包人民币4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第一包2018年9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发改委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彩色扫描件装入纸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建议投标人将保证金提前汇出以免影响投标)(关于保证金操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操作说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资格条件要求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项目的评标办法以附件形式随招标公告的发布一起公开,(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条件、附件二评标办法)。

8.公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将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销售业绩;

8.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3号

邮政编码:150040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451-55588963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邮政编码:150090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451-55576105

电子邮箱:dayingzhaobiao@163.com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拟投合同包的设备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或经营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有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亦不曾因投标人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则其对应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合同包中同一种设备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包的全部设备进行投标,对合同包的部分设备进行投标的投标无效。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标准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技术、销售业绩、售后服务、投标报价等四方面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1.1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2.1.2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第二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第二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包名称、投标价;

b.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投标函等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未存在如下任一情形:

a.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b.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包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c.投标函上的合同包号错误;

d.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合同包号与投标人所投合同包不符;

e.投标总价的大写表述错误(如“壹佰贰拾叁元”写成“壹佰贰叁元”)。

 

投标函文字报价大写金额与价格清单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

 

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25分

技术部分:45分

投标报价:30分

其他评分因素:无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销售业绩  10

(1)同一设备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类似气候条件和工作环境(按《全国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表》中冬5、冬6气温区)完成的销售业绩8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用户地址、联系人座机和手机、数量清单和销售总量及业主提供的履约证明。销售总量为合同(与使用用户签订的)原件上的销售台数之和。所有投标人中,经核算后,销售总量排名第一的得8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2分,其余不得分。

(2)用户评价2分:同一设备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类似气候条件和工作环境(按《全国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表》中冬5、冬6气温区)销售业绩中,使用用户提供优秀评价说明。所有投标人中,优秀评价证明最多的得2分,第二名得1分,其余不得分。有不良用户评价或不良反馈信息经核实后不得分。

售后服务  15

售后服务10分:

①黑龙江省有正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售后服务协议及机构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的得2分。

②黑龙江省有备品库和维修车间(需提供备品库和维修车间照片、备品种类数量和维修服务范围等相关文件)的得2分。

③售后服务完善,承诺免费培训计划具体明确的得2分。无承诺不得分。

④在本省有3名及以上技术服务人员(需要提供人员名单、移动电话、劳动合同)得1分。

⑤有免费服务维修承诺,定期技术指导、回访承诺的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

⑥有保修期外零配件底于市场价格承诺(需要提供零件价格清单)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

⑦有良好信誉,没有不良记录和不良反馈意见得1分。(如用户反馈有不良信誉记录或未履行承诺的,经核实后按废标处理。)

保修期承诺3

每延长质保期1年加1分,最多加3分。无承诺不得分。

快速响应承诺2分:

承诺在24小时内进行快速响应到达现场的得2分;承诺在48小时内进行快速响应到达现场的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

2.2.4

(2)

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30分

★星号条款需提供各装置实物照片、技术资料予以详细说明,星号条款有一项不满足或无法证明其满足的即按废标处理。

所有参数均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20分。

每有一项技术参数正偏离的加1分,最多加10分。

非★星号条款每有一项技术参数负偏离扣2.5分,最多扣10分,星号条款累计达到5个负偏离即按废标处理。

技术参数要提供宣传彩页、技术资料、相关图片图纸、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验报告(全部)予以详细说明,否则不予给分。

产品性能共 15分

包括投标产品的技术先进性经济性稳定可靠性、安全性环保性5个单项。

投标单位需提供各装置实物图片、相关数据、详细文字说明、相关图片图纸、对比资料和证明文件,分别证明先进性、经济性、稳定可靠性、安全性、环保性5个单项优异之处。

如果投标产品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材料或新配置对产品各项性能及质量有较大提升,在评标时由评委会对产品进行综合评价,给予加分。

(1)技术先进性优秀的加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优于其它投标产品或无法判定其优于其它投标产品的不加分;

(2)经济性优秀的加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优于其它投标产品或无法判定其优于其它投标产品的不加分;

(3)稳定可靠性优秀的加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优于其它投标产品或无法判定优于其它投标产品的不加分;

(4)安全性优秀的加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优于其它投标产品或无法判定优于其它投标产品的不加分;

(5)环保性优秀的加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优于其它投标产品或无法判定优于其它投标产品的不加分。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有效报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有效报价:合同包内满足第二个信封开启条件,且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规定而被记录在案情形的投标人报价函文字报价为有效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确定

当有效报价大于5时:评标价平均值为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其余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当有效报价小于等于5时:评标价平均值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得分  30分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B相比,相同的得27分;每高于B的1%扣0.5分,扣完为止;每低于B的1%加0.5分,最多加3分。(百分比按四舍五入计取)。

2.2.4

(4)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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