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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济源至阳城(省界)高速公路项目法人招标公告

   2009-03-27 中国路桥网 未知 0

  济源市济源至阳城(省界)高速公路已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交通运输厅同意列入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济源市人民政府委托济源市交通局负责对本项目项目法人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沁园南路第一行政区

  二、项目名称:济源市济源至阳城(省界)高速公路项目法人。

  三、项目概况:河南省济源市济源至阳城(省界)高速公路北起河南省济源市思礼镇与山西省阳城县蟒河镇交界处的西园附近,与山西省规划的安泽至阳城(省界)段高速公路相接,向南跨营盘河,沿秦岭山而下,经石圪节西,桃园岭东,顺玉皇庙西侧山体南下,在虎岭西杨树沟附近跨越S312,经陡沟西,在庙前东与济源至邵原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21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修建,估算投资16.9亿元。本项目计划2009年底开工,2012年建成通车。现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招募项目法人。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济源至阳城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人。投标人中标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企业(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部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及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五、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体的法人或者多个独立法人联合体(最多不超过3家)。

  (二)单个企业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具有相应出资额度的投融资能力;

  2.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必须持有市级以上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4.净资产必须大于其所需投入项目法定最低资本金的两倍;

  5.具有协调地方关系、解决突发事件、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能力。

  (三)企业联合体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有相应出资额度的投融资能力;

  3.联合体成员的注册资金总额应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联合体成员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同时持有市级以上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5.联合体各成员按股比加权的净资产总和必须大于其所需投入项目法定最低资本金的两倍;

  6.联合体具有协调地方关系、解决突发事件、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能力。

  六、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以于2009年3月27日至2009年4月2日每天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需公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其近三年(2006年、2007年、2008年)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按本公告所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退。

  七、申请人必须于2009年4月25日18时(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送至河南省济源市交通局。


  招标人: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

  委托招标人:济源市交通局

  地址:河南省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1432房间

  邮码:454650

  电话:(0391)6633244 传真:(0391)6633244

  联系人:李卫星  手机:15838936933

    王国伟 手机:1383892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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