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吉黑界)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养护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项目法人自筹,出资比例为75%:25%。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理养护设备的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市、舒兰市。
2.2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设备的名称、数量、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标段 |
设备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数量(台) |
最高投标限定单价(万元) |
设备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 |
随车吊 |
额定载质量≥10t,最大额定起重量10t,直臂;车厢长度≥7m ,回转速度≥2r/min,配备支腿4 |
2 |
37 |
74 |
74 |
5 |
吉普 |
驱动形式:4×4,燃油种类:汽油,发动机排量:≥1996ML,变速器:6MT,非承载式车身。 |
2 |
15.5 |
31 |
31 |
6 |
通勤班车 |
汽油发动机,国Ⅴ排放标准,排量≥2.7L,14座商务通勤班车 |
8 |
20 |
160 |
160 |
7 |
公务用商务车 |
排量≥2.0T,国Ⅴ排放标准,整备质量≥1980kg,马力≥260马力,7座5门 |
1 |
46 |
46 |
46 |
8 |
公务车 |
中型轿车,排量≥1.8T,国Ⅴ排放标准,整备质量≥1578kg,马力≥186马力 |
3 |
20 |
60 |
60 |
9 |
轿车 |
变速器:自动,排量≥1.6L,汽油发动机,功率≥74kw |
3 |
15 |
45 |
45 |
10 |
轿货 |
驱动型式:4×4,汽油发动机,功率≥90KW,发动机排量:≥2.4L,变速器:6MT,国Ⅴ排放标准 |
4 |
14 |
56 |
56 |
11 |
小型货车 |
驱动形式:4×2,柴油发动机,国Ⅴ排放标准,排量≥2.5L,功率≥85kW,货箱尺寸≥长3120mm×宽2020mm×高400mm |
2 |
11 |
22 |
22 |
13 |
洒水车 |
载质量≥8000kg,罐体容积≥12m3,洒水泵扬程≥90m,洒水泵流量≥60m3/h,洒水系统基本配备:前冲(喷),后洒,带侧喷,罐体后面安装工作平台,平台上安装高压水枪,洒水枪可以全方位旋转,水泵可自吸自排。 |
2 |
26 |
52 |
52 |
19 |
打、拔桩机 |
对高等级公路防撞护栏进行打桩、拔桩。拔桩力20t,液压锤工作高度700-2300mm,可旋转角度:≥240 o,左右侧施工不用调头。选用底盘车(4×2),最大总质量≥5900Kg,最高车速≥95Km/h。整车喷涂工程黄色。 |
1 |
25 |
25 |
25 |
21 |
50吨吊车 |
最大额定总起重量≥50000Kg,吊臂断面为六边型或U型,基本臂长≥10.5m,全伸主臂臂长≥40m,全伸(主臂+副臂)臂长≥55m,基本臂最大起升高度≥10m,全伸主臂最大起升高度≥40m,主臂最大仰角≥75度,主臂最小仰角≤0度,支腿跨距纵向≥5200mm,横向≥6500mm,底盘总质量≥42000 Kg,最小转弯半径(mm):≤12000,配备前支腿,操作室应有暖风。 |
1 |
170 |
170 |
170 |
2.3交货地点: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吉林省内)。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0天内,如果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以招标人要求日期为准。
2.5各标段中标人负责办理车辆、设备(如需要)的落籍,落籍单位及发票(增值税发票)名头以招标人提供信息为准。按规定应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车辆或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牌照(含交强险及车船使用税),接收单位配合,其费用包含在各标段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生产商,或具有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资格。
3.2近三年内(指2015年6月1日后,以合同日期为准),投标人应累计销售不少于本次招标对应标段招标设备的台数,投标产品为成熟产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投标,且可在多个标段中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含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6.2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邮编:130033
联系人:程兆民 于忠宏
联系电话:0431-85254051
传真:0431-8525401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邮编:130021
联系人:车万里 李洪涛 孙静 梁新通
联系电话:0431-85368866
传真:0431-85368866
2018年8月17日
附件: |
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吉黑界)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养护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