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网(贵州境)里程桩号传递及标志更换施工已经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集。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国家高速公路网(贵州境)为里程桩号传递及标志更换,共设8个合同段。其中第1~5合同段由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组织实施,6~8合同段由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组织实施,标段情况有及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高速公路路段名称
全长(km)
实施内容
资质要求
1
崇溪河至南白
129.900
里程桩号传递及标志更换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
扎佐至都匀南
189.249
同上
同上
3
大龙至剑河
94.500
同上
同上
4
剑河至大良田
114.814
同上
同上
5
清镇至镇宁
92.45
同上
同上
6
扎佐至南白
84.449
同上
同上
7
镇宁至新寨河
96.250
同上
同上
8
新寨河至胜境关
99.129
同上
同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履约业绩和信誉水平;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过工程管理工作,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应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从事过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负责人均应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过相应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3月30日至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17楼(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每投一个合同段,购买一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11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17楼(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5.2逾期送到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投标担保人民币壹拾万(¥100,000.00)元,担保形式为现金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
开户行名称:贵阳市建设银行黔灵支行;帐号:52001413736050001676;银行帐户名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中国经济导报》、《贵州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地 址: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邮 编:550004
联 系 人:柴先生、林先生
电 话:0851-5992724、5992716
传 真:0851-6506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