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104线呼和浩特至武川段一级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08]1986号文批准立项,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呼和浩特市呼武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隧道监控量测、结构质量检测及地质预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公路起点位于丹东至拉萨主干线呼包高速公路段一间房互通匝道入口处,接拟建公主府互通匝道终点,终点接于原省道104线K41+500处,路线走向基本为南北方向。主要控制点为:一间房、坝口子、沙弯子、红土窑、坝底村、马家店、中店、后店、大圪塔、水泉、什尔登、可镇、大河边等村。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终点桩号K37+766.6,路线全长37.464公里,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全线设有隧道3处,按双车道单洞设计。
1.2 招标范围
全线3座隧道监控量测、结构质量检测及地质预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同时具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隧道监控量测、结构质量检测及地质预报项目)或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隧道监控量测、结构质量检测及地质预报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试验检测机构可参加投标。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2.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请投标人于2009年 4 月 9 日至2009年 4 月 15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局主楼1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原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 4 月 28 日9:00,地点为内蒙古宾悦大酒店四楼2#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52号)。招标人将于2009年4月28日9:00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交通(http://www.nmjt.gov.cn)及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呼武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呼武公路零公里处
邮 编:010070
联系人:蒿慧平
电 话:0471-6591926
传 真:0471-6591926
E-mail: hwljgb@126.com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侯宇强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09189
网 址:http://www.nm-highwa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