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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沿黄一级公路树林召至独贵塔拉段土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2009-04-15 中国路桥网 未知 0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条件:鄂尔多斯市沿黄一级公路树林召至独贵塔拉段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09]658号文批准立项,并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交通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2 建设标准、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接沿黄一级公路工程树林召至独贵塔拉段终点,起点位于罕台川东岸桩号为K124+800,终点处设置独贵塔拉互通(K239+500),终点桩号为K241+200。本段路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根据地形条件,确定设计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特大桥1座、大桥5座、中桥1座、小桥2座、涵洞196道,互通立交3座,分离式立交3座,平交口83处。
  1.3 合同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等的施工。全线土建工程共分为 15 个路基合同段,本次施工招标13个路基合同段。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不含机电、房建、绿化工程)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施工监理招标分为 1 个总监合同段、 5 个驻地监理合同段。合同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监理合同段 路基施工 合同段 起点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总监办 驻地办 SDZJ SDZD-1 SDLJ-1 K124+800-K126+080 1.28 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其中特大桥的一半,长1240米 SDLJ-2 K126+080-K127+200 1.12 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其中特大桥的一半,长1040米 SDLJ-3 K127+200-K136+000 8.8 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 SDZD-2 SDLJ-4 K136+000-K145+000 9 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其中885.6米大桥一座,互通立交1座 SDLJ-5 K145+000-K154+000 9 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 SDLJ-6 K154+000-K166+000 12 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 SDZD-3 SDLJ-7 K166+000-K175+000 9 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其中大桥两座,互通立交1座 SDLJ-8 K175+000-K186+000 11 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 SDLJ-9 K186+000-K195+000 9 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其中大桥一座长697.2米 SDZD-4 SDLJ-10 K195+000-K207+000 12 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 SDLJ-11 K207+000-K219+000 12 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其中大桥一座长705.6米,互通立交1座 SDLJ-12 K219+000-K231+000 12 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其中大桥一座长367.2米 SDZD-5(含SDLJ-14、SDLJ-15) SDLJ-13 K231+000-K241+200 10.2 路基、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其中大桥一座,互通立交1座


  注:1、路面施工招标本次暂不实施,但路面施工监理招标包含在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中。
  2、路基施工SDLJ-14、SDLJ-15合同段(含景观路及连接线)本次暂不招标,但包含在相应的监理招标范围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质条件的施工/监理企业可相应对本项目1至3个合同段进行投标。
  ① SDLJ-1、SDLJ-2、SDLJ-4、SDLJ-7、SDLJ-9、SDLJ-11、SDLJ-13施工合同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② SDLJ-3、SDLJ-5、SDLJ-6、SDLJ-8、SDLJ-10、SDLJ-12施工合同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③ SDZJ总监合同段及SDZD-1~SDZD-5驻地监理合同段: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投标报名时,同一合同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时,按投标人登记确认的时间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最先申请该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后申请同一合同段投标的同组其他关联企业将不予报名。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凡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08)114号]文中“类别”一栏,被记录为“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指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1套,于2009年4月15日~2009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到鄂尔多斯市交通局后院宿舍楼一楼会议厅(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北3号)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含图纸);监理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09年 5 月5日8:30~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当面递交至天骄大酒店三楼会议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南路102号),招标人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每个施工合同段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担保及70万元的信誉担保;每个监理合同段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及信誉担保必须在2009年4月30日15: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http://www.9to.com)、内蒙古交通(http://www.nmjt.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交通局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北3号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2号
   奥林匹克大厦27层
  邮 编:017000 邮 编:518034
  电 话:0477-8523095 电 话:0755-33338553
  传 真:0477-8523095 传 真:0755-33338595
  联系人:李 霞 联 系 人:邓家明
   网 址:http://www.szew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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