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 |
中标人资质 |
中标价(元) |
中标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职称)证号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10526000000 |
3年 |
无 |
无 |
无 |
-- |
-- |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无 |
10526000000 |
3年 |
无 |
无 |
无 |
-- |
--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无 |
10526000000 |
3年 |
无 |
无 |
无 |
-- |
-- |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7年12月24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监察室)(电话:0855-8065675 )投诉。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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