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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2017-10-26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含深中通道万顷沙连接线)建设项目)已列为《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含深中通道万顷沙连接线)建设项目)已列为《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新建项目,按该规划意见可采用收费公路投资方式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查通过,现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山市已同意由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一并组织开展项目投资人招标工作。项目投资人招标的招标人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工可推荐方案路线总长35km,估算总造价约128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3.66亿元。项目包括主线(江中高速东延线)和支线(深中通道万顷沙连接线),其中主线起于中山新隆互通(与江中、京珠高速相接),终点对接南沙港快速路,长约21.5km;支线起于万顷沙万环西路,平行于洪奇沥水道走向,终点接入深中通道,长约13.5km。主支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技术标准,其中主线沿线拟设8座互通立交,其中3座预留,支线设3座互通立交。

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收费期:25年,收费期最终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收费期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项目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2016年度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总资产12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44.8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68%;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最近三个财务年度是指2014年、2015年、2016年,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作为依据文件,下同);

(4)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16年度(2016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即人民币44.8亿元);

(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广东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东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此处的近三年是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开具时间的前三年,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

(6) 近十年(20077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下同)独立承担过(建成或在建)不少于2项,每项里程不少于6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近五年(20127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独立承担过2项,每项里程不少于60Km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管理。

7)项目公司总经理:具有高级职称,10 年或以上相关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项目管理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项目公司总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10 年或以上相关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项目管理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8)投标人近十年内曾获政府授予的经营性公路项目投资而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被终止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投资人招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获取并激活企业编号,企业编号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激活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71026日至20171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 9:30时至 11:30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装订成册,另提供两份《投标报名申请表》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也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2810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30分至10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州交通信息网上登载,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或有修改或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报名时间。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市交通信息指挥中心17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38180427

 

招标代理: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2号楼302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20-39185654

    真:020-36173090

20171026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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