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速通卡采购项目计划实施采购招标,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速通卡采购项目,速通卡须符合ISO/IEC 7816《识别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ISO/IEC14443《识别卡-无触点集成电路卡》、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GB/T14916《识别卡物理特性》、JR/T 0025-2005《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PBOC 2.0标准)、《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07年第35号公告、《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1年13号公告)电子收费系列国家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及相关规定。
本次参与投标的所有速通卡要求:双界面卡,印刷、速率支持57600bps以上、存储容量为16K以上。
本次招标采购速通卡共10万张,共分2个包,每包5万张,分别为第3包和第4包。
2.2计划供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历日内,承包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014年至今累计完成不小于5万张高速公路ETC行业产品的供货业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2为保障本项目的交货期和质量,每一个投标人允许投两个包,但只允许中其中一包。选取每个包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人,如投标人在两个包中均排名第一,优先选择其投标报价较高的一个包中标,第二包由该包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如投标人在两个包中均排名第一且投标报价相同,将选择其第一包中标,第二包由该包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全部投标。若由制造商参加投标,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投标,否则将否决其全部投标。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时光e栈酒店一楼多功能厅(王顶堤立交桥东南角、天津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西侧150米)。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河北区外环线兴耀批发市场旁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联系人: |
张先生 |
邮 编: |
300040 |
电 话: |
022-86263206 |
电 话: |
022-23210356、18812558331 |
传 真: |
022-86263206 |
传 真: |
022-2712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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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齐、郝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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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