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2018年养护专项工程(土建部分)施工图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冀交公路[2017]228号文批准立项,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117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I。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
河北省京秦高速公路即京哈高速公路宝坻至山海关段及廊坊段。是国家“九五”期间的重点工程,是华北连接东北三省公路网的主骨架,其中,京哈高速公路宝坻至山海关段西起津冀交界处的蓟运河,东止于冀辽交界处的山海关,全长199.31公里,主线按高速公路平原微丘区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1996年9月开工兴建,1999年7月建成通车。京哈高速公路廊坊段起于香河县凌家务村北与北京交界处,止于香河县谭家务村南与天津市宝坻区分界处,全长21.3公里,于1998年3月28日开工,1999年11月10日正式通车。另有北戴河连接线17.63公里,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2000年6月15日建成通车。本项目对京哈高速公路京秦段全线进行勘察设计,合理确定京哈高速公路K162+464-K202+000等路段路面病害治理工程及桥涵构造物病害处治工程方案,依据病害调查及桥梁检测等基础数据,分析病害产生原因,在试验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提出治理方案,进行京秦高速公路2018年路面及桥梁病害治理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文件所需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2.2计划工期安排为: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自签定合同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外业调查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的编制、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到竣工验收。
2.3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 1 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 |
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
JQSJ |
1. K162+464-K202+000等路段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2. 桥涵构造物病害处治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质、业绩、信誉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合同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JQSJ |
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
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段)高速公路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接受第一家单位报名投标。
3.5投标人的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
3.6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中(2016年7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按规定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持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持以下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须提供原件);
(5)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6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秦皇岛市燕山大街21号 |
地 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师大科技园A座715 |
邮政编码:050031 |
邮政编码: 050021 |
联 系 人:李自华、付丽琴 |
联 系 人: 寇萌宇、康星赤 |
电 话:0335-3958061、3958038 |
电 话: 0311-69053058-8029 |
传 真:0335-3622560 |
传 真: 0311-69053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