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2线海拉尔至伊敏段一级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202线海拉尔至伊敏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2﹞2979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202线海拉尔至伊敏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4﹞55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省道202线海拉尔至伊敏段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省道202线海拉尔至伊敏段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现本项目养护机械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养护机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合同包划分
省道202线海拉尔至伊敏段一级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划分为6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见下表:
合同包编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HYSB-1 (养护设备) |
小型自卸车 |
台 |
4 |
除雪车 |
台 |
4 |
|
滚刷 |
台 |
2 |
|
除雪铲 |
台 |
4 |
|
HYSB-2 (养护设备) |
护栏抢修车 |
台 |
1 |
洒水车 |
台 |
1 |
|
高空作业车 |
台 |
1 |
|
HYSB-3 (养护设备) |
破冰机 |
台 |
1 |
装载机 |
台 |
1 |
|
液压破碎锤 |
台 |
1 |
|
小挖掘机 |
台 |
1 |
|
HYSB-4 (养护设备) |
切割机 |
台 |
4 |
平板夯 |
台 |
4 |
|
冲击夯 |
台 |
4 |
|
破碎搞 |
台 |
2 |
|
肩负式吹风机 |
台 |
4 |
|
HYSB-5 (养护收费及路政设备) |
皮卡车 |
台 |
2 |
收费工作用车 |
辆 |
1 |
|
通勤车 |
辆 |
1 |
|
生活用车 |
辆 |
1 |
|
路政巡查车 |
台 |
2 |
|
HYSB-6 (收费及路政设备) |
多功能治超车 |
台 |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所投合同包公路相关养护设备的供货经历,并提供用户对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评价材料。
(2)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养护设备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
(3)所投合同包公路相关养护设备具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整车上牌公告(适用于具有整车上牌公告的设备);
(4)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必须附其所代理的制造厂商的生产许可证),若该设备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无因投标申请人售后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记录;
(6)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或设备质量问题导致退货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7)投标人(事业单位不适用)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呼伦贝尔市境内)检察机关(投标人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http://www.nm.jcy.gov.cn/)网站进行办理)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网上在本项目公告附件(公告最下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30分于开标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公告变更栏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4.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 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所有合同包进行投标,且允许中多个合同包。
4.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 评标办法
5.1本项目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3日10时30分,投标单位委派的授权代理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网站上自行下载,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且评标结束后返还)及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收据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信息请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开标计划板块查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证件(本款以下所要求证件必须单独密封于同一个信封内(投标人应确保密封的完好性)并在所有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省道202线海拉尔至伊敏段一级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相关证件、※※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相关资料证件将在本项目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退还):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若采用网银转账提交带有银行电子印章的网上截图;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供银行保函原件);
(4)项目所在地(呼伦贝尔市境内)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6.3 投标人需将6.2款中(1)、(2)、(3)、(4)要求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刻入光盘中,(要求JPG格式,分辨率至少为300dpi以上,不可擦写),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并在所有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省道202线海拉尔至伊敏段一级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证件扫描件、※※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6.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或未按6.2款、6.3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光盘形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1.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到账截止时间
标段编号 |
HYSB-1 |
HYSB-2 |
HYSB-3 |
HYSB-4 |
HYSB-5 |
HYSB-6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50000 |
15000 |
30000 |
4000 |
15000 |
10000 |
到账截止时间 |
2017年6月 13 日10时00分 |
7.1.2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 名 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行 号:104196003112
合同包编号 |
账号 |
HYSB-1 |
154043589754 |
HYSB-2 |
152443593182 |
HYSB-3 |
155643589916 |
HYSB-4 |
154043591582 |
HYSB-5 |
152443593228 |
HYSB-6 |
155643589950 |
7.1.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采用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不接受此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7.2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担保。
7.3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5%收取,递交至招标人处。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1、银行保函(地市级及以上国有商业或股份制银行(支行及以上));2、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3、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电 话:0470-8235662
邮 编:02100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202线海拉尔至伊敏段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邮 编:021008
电 话:0470-2382251/0470-8225910/17804713067
传 真:0470-2382251
联 系 人:郭宇炜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O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省道202线海拉尔至伊敏段一级公路设备采购招标文件(5.15、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