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设计咨询评标结果公示

   2017-03-21 中国路桥网9930
核心提示: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设计咨询招标已于2017年3月21日公开开标和评标,招标人为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将评标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设计咨询招标已于2017年3月21日公开开标和评标,招标人为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有异议,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台州市白云山南路323号
电  话:0576-88552285
邮政编码:318000

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1日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设计咨询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

推荐中标人

单位名称

评标价

(元)

项目

负责人

综合

得分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设计咨询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

 

12118000

丰月华

98.79


中标候选人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1

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等级为高速公路,总投资约240亿元,承担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工作。

高速公路,全长102.4公里,路基宽度33.5m。全线设置连续高架桥36678.5m/4座,特大桥10368.92m/4座,其中台州湾跨海大桥全长8.167Km,主桥采用(85+145+488+145+85)m双塔双索面叠合梁斜拉桥,共设置隧道6471m/10座,其中分离式长隧道3736.5m/3座;全线设互通10处。

①合同协议书;②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③履约证明。

2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项目等级为高速公路,总投资156.581亿元,合同价格1600万元,承担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工作。

本项目主线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5m。路线全长56.855Km,全线设特大桥24283m/5座;设特长隧道14278m/3座,长隧道3621m/1.5座);设互通立交5处,预留互通1处。

①合同协议书;②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③履约证明。

3

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

宁波三门湾大桥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等级为高速公路,总投资126.496亿元,合同价格1300万元,承担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工作。

本项目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双向四/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m33.5m。路线全长54.493Km,全线设特大桥25697.65m/13座;设隧道8672.5m/7座;设互通立交5处。

①合同协议书;②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③履约证明。

4

龙丽温高速公路文成至瑞安段工程

温州市瑞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等级为高速公路总投资为约79.8亿元,合同价格820万元,承担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

本项目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4.5m。路线全长40.3Km,全线设特大桥8340m/2座,大桥3223m/11座,中小桥342m/5座;设特长隧道12435m/3座,长隧道5240m/2座,中短隧道2203m/3座;设互通式立交5处。

①合同协议书;②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③履约证明。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设计咨询
开评标时间:2017年3月21日

招标人名称: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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