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莲花冲(湘赣界)至株洲高速公路(简称:莲株高速)项目,已经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869号文件批准修建。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三部分构成,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的湖南省莲株高速公路项目是莲花冲(赣湘界)至株洲公路改建工程,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境内,起于赣湘两省交界的莲花冲,止于株洲市红旗立交桥东,全长50.382km。项目主线起点至醴陵段(K1093+829~K1111+829)18.076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1.5m。本项目房建工程(拟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包括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路政基地 1处,交警大队1处,治超站1处,其建设建筑面积约21067平方米。(此面积不包含拟利用原有白关养护工区面积)。
1.2本项目设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总监办拟下设3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监理处),本次仅对第J2标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招标,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件。
1.3本项目房建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12 个月。
第 J2 合同段总监理服务期为 38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 2 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 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对本监理合同段提出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最多可参加本工程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 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5:00 ~18:00(北京时间)在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金山路莲株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九洲传动隔壁)四楼405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9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请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3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黄谷路与万家丽南路交汇处东南角)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路桥招标网上发布,公布时间至2016年7月25日前结束。
6.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附件3:项目建设概况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莲株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金山路
邮编:412000
电话:0731-22160517
传真:0731-22160517
联系人:张先生周先生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