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交通运输部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交规划发〔2016〕20号)等相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招标人)对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16年度第三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年度财政预算。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16年度第三批),共包括10个工程项目,划分为3个类别,10个合同段。投标人中标后,负责对合同段内的公路建设项目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段划分如下:
合同 类别 |
合同 段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Ⅰ类 |
第1合同段 |
西藏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改造工程(二期) |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改建,全长约236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7处互通式立交,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16.5亿元。 |
第2合同段 |
四川省绵阳至九寨沟高速公路 |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约238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18处互通式立交,黄土梁隧道长13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97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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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合同段 |
甘肃省平凉至天水高速公路 |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约170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11处互通式立交,关山隧道长9.6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08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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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 |
第4合同段 |
陕西省平利至镇坪高速公路 |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约85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7处互通式立交,秋山隧道长7.7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02亿元。 |
第5合同段 |
新疆小草湖至乌鲁木齐公路改扩建工程 |
全线部分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部分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部分采用120公里/小时,部分采用100公里/小时,全长约121公里,全线8处互通式立交,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86.4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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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合同段 |
广西省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段改扩建 |
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该项目由南宁至钦州段、钦州至防城港段组成,南宁至钦州段长约108公里,钦州至防城港段长约30公里,全线13处互通式立交,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8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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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合同段 |
浙江省文成至泰顺高速公路 |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约58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5处互通式立交,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05.2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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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合同段 |
甘肃省彭阳至大桥村高速公路 |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约92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4处互通式立交,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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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 |
第9合同段 |
山东省高青至广饶高速公路 |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约54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5处互通式立交,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43亿元。 |
第10合同段 |
北京市京秦高速北京东六环至京冀界段 |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约6.3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2处互通式立交,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9.34亿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7)不得为所投合同段项目的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部门委托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或项目业主委托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
(8)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咨询专业为公路;服务范围须含评估咨询);
(9)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审查专家配备齐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咨询能力:
(10)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合同段号 |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
第2、3、4合同段 |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2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委托人为国务院部门或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部门或项目业主); 2、在近5年内曾独立完成过1座以上(含1座)单洞长度在6000m以上(含6000m)隧道的设计。 |
第1、5~10合同段 |
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2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委托人为国务院部门或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部门或项目业主)。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与下列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否则其投标无效:
a.所投合同段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单位;
b.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单位及其委托的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
c.项目业主单位及其委托的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合同类别中的任意 5个合同段进行投标,且每个合同类别中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评标委员会按照Ⅰ类、Ⅱ类、Ⅲ类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Ⅰ类合同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Ⅱ类、Ⅲ类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投标人可同时在Ⅱ类、Ⅲ类中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日8:30至2016年6月7日16:30分将报名邮件发送至:bjztc3@163.com,报名邮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7日16:30分(以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将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收到投标人的报名邮件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投标人报名是否成功,同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报名后请将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工程咨询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实现三证合一的单位可不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及投标报名表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地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10-59273266,电子邮件:bjztc3@163.com),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天骄凯旋酒店(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配楼3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以供核验,否则不予受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如报名后如拟放弃投标,应在6月1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说明理由。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路桥招标网(bid.9to.com)和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政编码:100736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10-65292741
传 真:010-65292734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01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31
传 真:010-59273266
电子邮件:bjztc3@163.com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