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蓉高速贵州境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公路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2007]3377号文批准建设,交通部以交公路发[2008]108号文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发包人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厦蓉高速贵州境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公路项目,全长109.053公里,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工程概算投资额99.19亿元。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共17 月,监理服务期42月。
本项目设置 二级 监理机构。 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下设路面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本次招标的是1个路面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第AJ9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第ALM1~ALM3合同段路面工程施工监理,桩号K0+000~ ZK109+847.12、YK109+833.9,全长109.053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工程(含通信管道预埋工程)施工监理。
2.投标人资格
凡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代理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 2009 年 7 月 3 日至 2009年 7 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9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09 年 7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至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 。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中国经济导报、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厅网站www.qjt.gov.cn和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网站www.gedc.cn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地 址: 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邮 编: 550004
电 话: 0851- 5992716、5992730
传 真: 0851-6506025
联系人: 林先生、阮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