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阜高速公路防眩网材料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同意公开招标,核准文号为冀交招核字[2015]89号。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保阜高速公路沿线
2.2建设规模:供应防眩网(含配件)5000片
2.3计划供货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保阜高速公路防眩网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相应产品制造、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满足附件3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跃进路与体育北大街交叉口东行100米路北)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美华商务酒店一楼德音厅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1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时代路56号国贸商务中心16楼
联 系 人:史新杰
电 话:0312-6789951
传 真:0312-6789961
招标代理: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邮 编:050011
联 系 人:袁贺、杨健
电 话:0311-86063928转820
传 真:0311-862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