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湖独山至上海朱泾公路广陈至省界段新建工程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09]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市财政安排和自筹,招标人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与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平湖市。
规模:本工程起点为广陈镇独广公路与嘉兴至新仓公路交叉口,桩号为K13+120.779,向北延伸,跨越跃进河,终于省界并与规划中的独山至朱泾公路上海段相接,终点桩号为K15+873.283,全长2.753Km。按交通部颁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顶面宽26米,全线共有大桥一座5×20m,小桥5座,65延米;涵洞18座,其中直径60cm的灌溉涵洞11座,451延米,农田排水涵洞3座,直径100cm,89.2延米,直径1.5m圆管涵2座,65延米,2×1.5,圆管涵2座,70延米。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合同段;一个施工监理合同段。
施工招标范围:平湖独山至上海朱泾公路广陈至省界段新建工程的路基、路面和桥涵等施工;
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平湖独山至上海朱泾公路广陈至省界段新建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监理。
预计监理服务期:38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合同段:凡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监理合同段:凡浙江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核发的浙江省内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对于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或投标人名称与“公路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名录”不一致的投标人,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当湖路交叉口四楼;电话0573-85261161、82710770)持:
(施工单位)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平湖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平湖市建设工程投标承诺和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洽购招标文件;同时需办理临时交易席位证。
4.2施工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09年8月22日9:00时,集中地点: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跨海大桥北接线高速公路平湖出口处);
投标预备会时间:2009年8月22日10:00时,地点: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跨海大桥北接线高速公路平湖出口处);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9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当湖路交叉口四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和浙江省交通网(www.z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跨海大桥北接线高速公路平湖出口处
邮 编:314200
联系人:曹先生\沈先生
电 话:0573-85111815、82710770
传 真:0573-85124065、82710771 招标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