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已由 以《关于对中铁二局陈贵项目部<关于重新组织水泥、粉煤灰招标采购的请示>的复函》成贵函[201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贵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铁道部、四川省、贵州省投入的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新建铁路成都至贵阳线乐山至贵阳段西起四川省的乐山市,向东经四川省的犍为县、宜宾市、长宁县、兴文县,云南省的威信县、镇雄县,贵州省的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东至贵阳市。乐山(含)至贵阳东(不含),正线长515.02km,其中四川省境内258.577km,云南省境内79.299km,贵州省境内177.144km 。全段左线拉通正线桥梁总计474座-178.216km,占线路总长的34.6%。新建隧道(含明洞)189座,总延长241.415km,占线路总长的46.9%。全段左线拉通桥隧总长419.631km,桥隧比重81.5%。正线路基长度95.389km,占线路长度的18.5%。建设工期50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需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 ,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符合铁路客专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最新标准;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申请人。 3.财务能力要求: 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水泥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3年或2014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有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热轧圆盘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掺合料年均产量达到2万吨,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商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3年或2014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有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或有效合同);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掺合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掺合料年均产量达到2万吨,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商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3年或2014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有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或有效合同);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螺旋筋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产品日产3万根以上,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3年或2014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有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或有效合同);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9日9:30时至11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四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www.spprec.com)“会员注册及报名系统”栏目,凭用户名、密码,登录“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公示系统(试运行)”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12月02日 08时00分至2015年12月02日 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02日 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8:00时至9: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日9:00时,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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