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成兰铁路成都枢纽相关工程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接触网 第1批)招标已由以《关于新建成都至兰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成都铁路局成都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 3.1.2 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 财务能力要求:需提供2012~2014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注册资本见招标公告附表要求。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对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的产品,需提供相应有效资料(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CCC认证、铁道部行政许可证和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需提供相应认证资料; (3)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1.5 供货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6 履约信用要求: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 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列入铁道部行政许可目录的产品,必须提供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列入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实施认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出具“CRCC”认证证书;如与技术规格书中对投标人要求不一致时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供货商信誉评价”中被确定为“一般不良行为”、“较大不良行为”和“重大不良行为”的、且在禁止投标期内的供货商投标,不接受在最近一年内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的供货商投标。 3.4 只有在招标公告附件中加以“本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 的包件才接受代理商投标,未作规定的包件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0点0分至2015年11月6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登陆《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spprec.com) “会员注册及报名系统”栏目,凭用户名、密码,登录“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公示系统(试运行)”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 08时30分至201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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