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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SZH-10标四电系统集成(钢材)重要自购物资采购招标

   2015-09-22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至洪梅段、洪梅至深圳机场段项目已先后由原铁道部和广东省以《关于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
 1. 招标条件

   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至洪梅段、洪梅至深圳机场段项目已先后由原铁道部和广东省以《关于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至洪梅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21218号)、《关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东莞至深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铁计函〔20101289号)批准建设,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SZH-10标四电系统集成(钢材)重要自购物资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穗莞深城际铁路“四电”(含防灾等)系统集成工程,新塘至深圳机场段,起点自既有广深IIIIV线引出,终点为深圳机场站,里程范围DK7+592.97DK83+860,计76.108km。全线共设15个车站,其中高架站10个,地下站5个,平均站间距5.44km。广深IIIIV线既有线新建工程,莞惠线望洪站及相关工程。总投资6.74亿人民币。

2.2 招标内容:本次所招标物资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928日至20151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 1330分至 16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相应个人身份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办理、首次办理IC卡手续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敬请注意!)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IC卡,详情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中的“办事指引”中的“IC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1111900分至2015111110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11110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路桥招标网(http://bid.9to.com)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霞坑村骏艺公馆三楼

电话:0769-86832186

传真:0769-86832187

联系人:索基东、刘佳音

邮箱:eebs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电话:020-663417366634196513610335009

传真:020-66341733

联系人:王敬、谢亚卫、何卡莎

邮箱:gdttzb@163.com

2015921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GC-01

钢材

1.    

HPB300-6

3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材生产商或其针对所投包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2012年至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一个规格型号)20121月至今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3)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必须在原铁道部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01月至今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钢材数量不低于1万吨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在20121月至今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 其他要求:(1)授权代理商投标的钢材生产厂不得直接参与投标;(2)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的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511 

穗莞深施工现场或工地料库

 

2.    

HPB300-8

7

 

3.    

HRB400-8

100

 

4.    

HRB400-10

192

 

5.    

HRB400-12

39

 

6.    

HRB400-14

52

 

7.    

HRB400-16

40

 

8.    

HRB400-18

215

 

9.    

HRB400-20

22

 

10.   

HRB400-22

476

 

11.   

HRB400-25

139

 

合计

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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